涉案超1亿!杭州一暴雷P2P涉洗钱案被破获

来源: 都市快报   

今年1月17日晚7点30分,从泰国曼谷起飞的国航CA734航班比原定时间早十五分钟降落在萧山国际机场。

在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和泰国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直接指挥下,朱某丽(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泰国落网。

专案组民警押送一个面容憔悴的中年女子,走下飞机悬梯 ,走出国际到达大厅。至此,浙江省公安厅24名涉网贷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悬赏10万元,排名第八位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朱某丽被押解回国。

朱某丽是杭州滕信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去年滕信堂暴雷(金融术语,一般指P2P平台因为逾期兑付或经营不善问题,未能偿付投资人本金利息,而出现的平台停业、清盘、法人跑路、平台失联、倒闭等问题。)

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朱某丽潜逃海外,一度不知所踪,浙江省公安厅向社会悬赏10万元征集她的行踪线索。

近期,拱墅分局在侦办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堂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通过深追细挖、循线追踪,成功破获杭州市首例为非法集资活动洗钱的洗钱案。

重大非法集资案牵出一桩洗钱案件

2018年7月17日,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立案侦查,此案是杭州拱墅区2018年度“暴雷”的最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案。经工作,主犯朱某丽于2019年1月16日被拱墅分局从泰国押解回杭州,案件圆满收官。协助其外逃的李某征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同时被查处,从而为该洗钱案的侦办拉开了帷幕。

在查办李某征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中,办案人员发现李某征在案发前后曾多次提供相应银行卡账户,协助朱某丽将巨额非法集资款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以及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将资金转化为房产、汽车、珠宝等财物或参与其他投资活动,可能涉嫌洗钱犯罪。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征对知晓朱某丽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供认不讳。2019年1月18日,李某征被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批准逮捕

李某征被捕后,拱墅分局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反洗钱处的配合下,查清犯罪嫌疑人李某、雷某涉嫌采用同柜取存和实际取现两种方式协助转移一亿余元非法集资款,并于2019年5月21日一举抓捕上述两人。2019年6月27日,李某、雷某被拱墅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批准逮捕。

抽丝剥茧

揭开非法集资洗钱真面目

近年来,P2P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频发,非法集资领域涉及的犯罪,既有可能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有可能是金融诈骗犯罪中的集资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这两类犯罪都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然而,由于洗钱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定性难度也较大,犯罪嫌疑人时有得逞。为非法集资洗钱的犯罪分子,在明知他人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情况下,将巨额的非法集资款,以隐蔽的手段分别进行转移、掩饰、隐藏,进一步造成广大投资人财产的损失,也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制造了难度。

洗钱案的侦办,重点是发现“洗”的行为,关键是审出“洗”时主观上明知的犯罪故意。为进一步强化追赃挽损,推进上游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最大程度保护受害群众利益,拱墅分局紧盯非法集资案件中的洗钱犯罪,历经半年时间的侦办,深追细挖出多起洗钱案。

经拱墅分局侦查,并经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腾信堂公司自2013年11月开始,以年化收益率11%-20%为诱饵,采用招揽的业务员“线下”拉客户投资外汇理财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集资,非法集资款总额达14.49亿余元,涉及投资人达1899人。

2016年年底,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某丽出资成立杭州瑞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聘请李某、雷某为其从事商业调查工作。2017年2月,李某、雷某在明知资金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向朱某丽提供多张本人银行卡用于接收腾信堂公司的非法集资款。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间,李某、雷某为获取每月1万元的好处费,配合腾信堂公司结算中心的罗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银行以同柜取存、实际取现、转账等方式协助转移非法集资款。经统计,雷某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7232万余元,李某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3281万余元。

除已宣判的李某、雷某洗钱案之外,李某征洗钱案、朱某伟洗钱等也都已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拱墅区人民法院以洗钱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6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70万元。本案系拱墅分局承办的杭州市首例为非法集资活动洗钱的洗钱案,其“同柜取存”等多种洗钱手段具有相当的典型性。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快报记者围绕案件的几个问题向警方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进行了提问:

“同柜取(转)存”的洗钱手段是什么概念?

“同柜取(转)存”是一种典型的洗钱手段,它是“伪现金”业务的一种形式,举个例子,明明可以通过电子转账实现大额资金实现转账功能,但当事人却偏偏要通过银行柜面同柜转存大额资金,且没有正当理由。

通过柜面同柜取和存的动作后,账户就发生了一个取现交易,后续资金的去向就不会不像电子转账那样有流水,且被银行监管部门监控,犯罪分子这么做,目的就是将资金交易的链条人为切断,加大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和追踪难度。

拱墅这起非法集资案件与洗钱案的根本联系是什么?

非法集资案件是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犯罪分子的目的是将非法的资金通过洗钱的形式,把黑钱洗白。

杭州全市针对洗钱犯罪打击情况如何?

今年,特别是年底明年初,会有一大批洗钱案件予以判决 。

除了同柜取(转)存”这个典型的洗钱手段外,这起案件中还要哪些常见的洗钱手段?

这起案件中,还有通过非真实持有人购买房产转移资金的手段洗钱,还有通过购买汽车的方式转移非法资金,以及把车子过户给非真实持有人等行为。这起案件中,还有个共同的洗钱手段,就是参与犯罪的嫌疑人都提供资金账户,协助上游犯罪分子转移非法资金。

来源: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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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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