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筹广银:发展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助力实体产业升级


自首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成立以来,截至2019年,我国已成立的政府引导基金超过千只,涉及金额超过五万亿元,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撬动社会资本、降低政府债务压力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系列管理文件,但各类规章在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与财政基金的运营、国有资本的管理等诸多矛盾并没有完全厘清,给地方政府在产业引导基金的发展中留有探索的空间。

当前,我国实体产业正处在发展第一线,经济正蓬勃向上。中筹广银充分参透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发扬担当精神、敢闯敢试,积极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助力中国实体经济的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

引导基金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企业向政府申请专项补助资金是获取政府债务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但由于政府相关审核评价部门的非专业性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在特定范围内的普惠性,使得这类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有部分不尽如人意,补助后的违约风险也很高。因此,通过中筹广银政府引导基金择优投资的方式取代财政专项资金的补助方式,改补为投,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角色从评判者变为投资者。

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财政资金作为专项补助时,政府只有在审批环节和验收环节进行介入,中间的使用环节监管大量缺失或者名存实亡,造成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低。转变职能后,由中筹广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并运作政府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起到引导和放大作用,并通过专业化的项目投资团队深挖政府鼓励发展区域和行业潜在项目,用市场化的眼光和手段精筛储备项目,切实保证拟投项目质量和基金收益,从而实现各方共赢。

有利于改善企业融资能力。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较少,融资能力较差,通过中筹广银管理运营的引导基金对其进行股权投资,增加所有者权益占比,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融资能力;同时,由于股权融资没有定期还本付息的硬性要求,更为适合初创型企业在发展前期现金流较差的经营特点。

创新管理机制推动引导基金发展

中筹广银创新财政分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往财政主要通过专项资金对项目对企业进行补助,但有的财政资金补助的绩效并不高,尤其是对于那些处于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如果其自生能力不高,那么这类财政资金补助是无效的。要对以往财政分配方式上创新,中筹广银只能通过资金引导,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重点产业,推动产业发展,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

尊重市场,服从市场规律。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营必须交由专业的基金运营公司负责运营,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最好能简化决策流程,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节奏。

重点支持本地产业发展,兼顾招商引资。明确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实体经济,尤其是优先支持本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对外地优质的新型产业企业,适当可通过股权投资进行招商引资。

妥善预防和处理潜在风险

隐性债务风险。在以政府控股的国有金融公司作为相应的运作主体,政府作为股东需要对优先级股权方进行背书,收益分配需在满足优先方的约定收益后,导致可能出现政府隐性负债问题。同时在目前的引导基金设立和使用过程中,仍需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在预算计划未能明确的情况下,更加容易出现隐性负债问题。为了减少政府背书,防控隐性债务风险,需要加强相关管理机制建设,在完成相关的基金建立后,确定收益与风险共享的市场化原则,将明股实债的行为进行杜绝,保证政府利益。

资产流动性风险。为了防控资产流动性风险,要坚持市场化方向,确保引导基金从选择募资方式、确定投资方案、筛选投资项目、规划经营流程到设定退出程序的全流程都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来实现。

 经营管理风险。针对经营管理风险,一要精心选择专业可信的基金管理公司,明确政府和公司的合作细节。二要坚持多元化项目投资策略,探索产业基金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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