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局发布警告:远离这四大类贷款!

来源: 中国基金报   

随着毕业季、招聘季来临,此前被曝光的“714高炮”又顶着各种名目死灰复燃。

近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称“上海金融局”)官网一天之内连发4则风险提示,涉及校园贷、培训贷、美容贷及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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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套路多 有何特征?

在风险提示中,上海金融局对“校园贷”、“培训贷”、“美容贷”、“套路贷”的惯用手法、特征等进行了说明。

1、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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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假借“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名义招揽借款人,以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签房产、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侵犯市民群众合法权益,俗称“套路贷”。

“套路贷”是以追讨虚增债务非法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以下作案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三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四是软硬兼施“索债”。

2、校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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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一些借贷平台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和高风险理财,令其陷入“高利贷”陷阱。

“校园贷”主要有以下惯用手法:一是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学生贷款;二是规避法律风险,收取高额息费;三是逼迫借款人返还高额息费。

3、美容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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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场景依托、有指定用途”的小额消费贷款中,不法分子混杂其中。一些贷款中介机构与不良美容机构勾结,利用其所谓“专业医疗美容服务”,对无支付能力的消费者实施过度医疗后,以“零抵押、零担保、零利息”为噱头,利用消费者良好的信誉,诱骗其进行贷款,套取现金。

不良“美容贷”贷款中介机构往往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相关机构非常隐蔽,二是虚假医疗项目,三是贷款门槛低,四是隐瞒实际出借方真实信息并逼迫借款人返还高额息费。

4、培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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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在校学生为了提升自我竞争力,对于培训班需求不断增加。然而部分培训班培训费用较高,“培训贷”这一消费贷款产品应运而生。一些培训机构以职业培训等为由,通过“饥饿营销”等手段诱导学员参加高收费培训项目,并为其申请“培训贷”高额贷款。

不良“培训贷”专门坑骗涉世未深、具有上进心的学生青年。通常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符合法律规范;二是熟知学生青年心理;三是利用学生团体;四是通过贷款中介办理贷款,从中收取高额中介费用,有的甚至故意隐瞒实际贷款机构信息;五是逼迫借款人返还高额息费。

套路贷借5万签下60万欠条

近期,上海多个辖区传出套路贷等案件的破获进展。

据新民晚报报道,6月21日凌晨,上海杨浦公安分局专案组在杨浦、闵行、奉贤等三个区的五处地点以及浙江省杭州市的两处地点,对一个“套路贷”犯罪团伙的7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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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民晚报

事情起源于2015年6月。当时市民陆先生因资金周转问题与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周某、滕某签订了借款5万元借贷合同,却被要求签下一张金额为13万元的借条。对方表示这是“行规”做法,实际偿还金额还按照借款合同算。由于急需用钱,陆先生便写下了欠条。

随后他与两人到银行转账,周某、滕某却向其银行账户转入了13万元。转账后,两人又让他马上将刚入账的钱取出,以收取服务费、好处费及第一笔利息等为由要走了10万余元。陆先生名义上“借”了十三万,实际到手只有两万多。

第一次借款后,陆先生按约定向滕某还款5万余元,对方却要求其归还欠条上写的13万元。为了“平账”,陆先生再次借款3万元,并如此前一般操作,写下了“虚高借条”。就这样经过层层“平账”,陆先生共签下了高达60万元的欠条。

2018年5月,陆先生向杨浦警方报警,警方经过调查和分析认定这是一起“套路贷”诈骗案件。通过对涉案资金流的分析及涉案人员银行账户的甄别,专案组锁定了11名犯罪嫌疑人,并一举牵出背后三个相互关联的“套路贷”犯罪团伙。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杨浦共摧毁涉恶犯罪集团1个,涉恶犯罪团伙10个,全都涉及“套路贷”案件。截至6月14日,全区破获刑事案件23起,刑拘犯罪嫌疑人78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758万元。

6名套路贷嫌疑人获刑 最高14年6个月

今年6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两起涉及6名被告人的“套路贷”案件提起公诉,6月14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据介绍,2017年5月26日,其中一起“套路贷”的受害人王先生需借钱还债,经被告人高某某介绍至被告人江某公司借款,江某以“违约金”等名义骗王先生签下虚高借条120万元,并让公司员工被告人陈某负责签订借条,制造银行流水假象,实际借给王先生68万元,后高某某以高额利息借款为由骗取其中18万元。

同年6月6日,为归还江某钱款,王先生经高某某介绍向他人借款,将其中110万元转账至江某公司员工、被告人曹某某账户,后曹某某将90万元钱款转给江某。

该案的另一位受害人钱阿姨因办理投资理财业务结识高某某,对方以高额利息吸引钱阿姨通过其投资理财,期间高某某以网签其名下房屋及做借款公证等形式获取钱阿姨信任,至2016年10月,钱阿姨累计投资给高某某210万元。

随后,高某某多次怂恿钱阿姨抵押房屋借款投资,并把钱阿姨介绍给多名放款人,层层平账至江某处。江某又以“违约金”等名义骗取钱阿姨夫妇签下120万元虚高不动产抵押借款合同,并制造银行流水假象,实际借给钱阿姨夫妇80万元,后高某某骗取该钱款。

在同时宣判的另一起“套路贷”案件中,被告人郭某等2人通过更换债权人手法不断虚抬借款数额,编造理由诱导被害人在实际借款132万元的情况下,签下200万元房屋抵押翻倍借条,并带领被害人至银行按照200万元虚高金额转账,制作虚假流水,办理公证手续。随后用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将被害人起诉至法院,企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及房产。

经查,高某某等4人“套路贷”诈骗案的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被告人高某某、江某、曹某某、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00万元不等。其中,高某某因曾犯罪被判刑,系累犯,且诈骗金额特别巨大,从重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另一个案件的被告人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五招防范掉入高利贷陷阱

除了上述重大典型案例,近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上海多个辖区均有收获。

浦东检察院近日批捕了一起“套路贷”诈骗案5名犯罪嫌疑人;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对5起“套路贷”类涉恶案件9名被告人集中提起公诉;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对仲某、郭某等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面对各类名目的高利贷陷阱,上海金融局提示:

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避免过度消费或超前消费;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二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公司消费或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虚假宣传广告,若贷款应了解实际贷款机构的准确信息;

二是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谨慎使用个人信息(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不随意泄露,避免不法分子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利用有关信息申请贷款。

三是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

四是一旦遇到还款压力或遭遇暴力催债等借贷问题时,应及时向学校、家人寻求帮助,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五是务必留存证据。签署相关借款协议的,务必留存协议书面文本或电子文档、截屏图片等能证明协议约定内容的证据,以便相关部门开展查证工作,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而一旦发现自己陷入了“套路贷”、“校园贷”、“培训贷”、“美容贷”等,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若遭遇暴力催收、恶意催收、威胁恐吓等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 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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