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要求地方清理PPP项目,遏制隐性债务风险

来源: 界面新闻   

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同时,财政部并未放松对地方债务的整顿。日前网上流传的一份由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称,各地财政部门须在6月底前完成入库PPP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情况梳理核实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财政部金融司和PPP中心。

这份名为《关于梳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的通知》对如何处理可能增加地方隐性债务的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出了一系列办法。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今年3月财政部公布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逐一判明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具体认定依据,其中属于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的,应详细说明项目实施现状与示范项目评审时的变动情况。

“财金(2019)10号文”对什么是规范的PPP项目给出了明确标准,同时强化了对政府付费项目和财政支出的监管,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通知要求,对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应该中止实施或转为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继续实施。继续实施的,应当按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妥善整改并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维护参与各方合法权益,确保项目平稳实施,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

通知还要求,对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应主动从项目库中清退,并核查项目咨询机构和专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已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但认定存在争议的项目,项目所属的财政部门应该组织开展项目合规性论证。

记者试图联系财政部金融司相关人士求证文件的真实性,但截至发稿该联系人电话并未接通。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入库PPP项目8839个,入库项目金额约13.4万亿元。

自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PPP模式以来,PPP一度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但同时以明股实债、保底回购等为代表的“伪PPP”项目层出不穷,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2017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旨在严控政府债务和防止滥用政府购买服务等问题的文件,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模式变相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倒逼规范运作PPP。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日前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和往年相比,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力度和重点有所不同,集中体现为“加力”和“提效”。“加力”主要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和支出力度,“提效”主要是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要严格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隐性债务风险的防控责任,研究采取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偿还、市场化金融工具置换、规范政府支出责任管理等措施,引导地方逐步压减隐性债务规模。

刘昆在文中强调,将强化违规举债责任追究,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来源: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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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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