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抢食消费金融市场:三大路径及痛点解析

作者: 麻袋研究院   

面对高速增长的消费金融市场,民营银行持续招兵买马,与助贷机构、导流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客户的电商、社交、通讯等大数据构建风控模型,抢食消费金融大蛋糕。

消费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力搭配民营银行的灵活应变,到底能孕育出怎样的能量?本文剖析了民营银行切入消费金融市场的大路径和相应痛点。

路径一:民营银行自营长尾人群借贷业务,与其他消费金融公司、网络小贷公司、互联网机构等进行导流和助贷业务的合作。

由于民营银行是2014年才诞生的新生代金融机构,又受到“一行一店”规范的限制,其借款客户积累有限。与此同时,民营银行此前也没有经营长尾人群借贷业务的经历,缺乏相应风控和技术支撑。

选择与互联网平台开展导流业务合作,积攒借款客户;与有相关风控和技术经验的消费金融公司、网络小贷公司、互联网机构开展助贷业务……这些都是民营银行解决自身短板的一种选择。

1、导流

除了微众银行、网商银行外,绝大部分民营银行缺少流量,与流量平台合作成为突围的最佳选择。

导流业务的合作是指民营银行借助合作方的流量推广自己的借贷产品。合作模式一般以在合作方App嵌入自家产品为主。简而言之,民营银行通过与流量大户合作,在他们的App上广铺“线上店铺”,迅速积累客户和资金。

对于这类合作,新网银行可谓典型选手。新网银行区别于其他民营银行的最大特征是没有自己的APP,主要靠与第三方合作迅速做大导流。公开资料显示,新网银行已经与中国移动、携程、美团、滴滴、今日头条等多家机构合作,把网点开到了它们的App里。

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12月,新网银行累计用户数量超1900万、累计放款超1500亿元、不良率仅为0.3%,人均借款金额1万元、借款周期150天/笔,在管资产超560亿。大部分客户分布在二三线及以下城市,并且呈现用户下沉的趋势。

其他民营银行在导流领域亦有合作,比如吉林亿联银行与美团的合作,上海华瑞银行与住房租赁APP青客的合作,江苏苏宁银行与生活服务类APP“我的南京”的合作等等。

2、助贷

助贷业务的合作是指民营银行与有一定风控和技术实力的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互联网机构、担保公司等开展合作。这类合作中,民营银行主要利用助贷机构的风控能力和获客能力获取借款客户,同时学习并内化对方的风控技术。

民营银行主要出资金,对于逾期债权,主要由助贷机构兜底及协助催收。大多数情况,民营银行要求与助贷机构签订“抽屉协议”,提供隐性担保。具体来讲,主要是提供5%左右的风险保证金, 或者要求具有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提供担保。

这种合作模式,较好地保证了民营银行收益的稳定性。因此,民营银行对助贷合作方牌照要求较低,比较看重获客、风控及兜底能力。

重庆富民银行就是助贷业务的选手之一。麻袋研究院采访工作人员获知,该行已与大部分头部互联网机构合作。合作模式以助贷为主,互联网机构提供资产端和流量并兜底(负责找保险公司合作提供履约险或找融担保公司合作提供担保),富民银行负责资金端。

路径二:提供资金批发。民营银行只负责出资金,不自营长尾人群的借贷业务,流量、资产端、技术、风控等皆由相关合作方提供和负责。合作方必须有相关业务牌照。

1、联合放贷

监管政策限制,民营银行难以吸收存款,导致自身资金有限,开展互联网贷款时多与传统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小贷等金融机构合作,采用联合放贷的模式共担风险、共享数据。

 “微粒贷”就是较典型的联合放贷模式。微众银行采用白名单邀请机制,已经与上百家金融机构合作,采用共同受理、审核,按比例发放贷款。微粒贷以个人和小微企业为主,每个用户的授信额度在几百元到几十万元间。

除传统银行外,其他民营银行也在微众银行的合作范围内,比如天津金城银行。财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天津金城银行个人贷款18.33亿,与微粒贷合作规模18.28亿,占比99.7%

 2、同业拆借或者同业授信给其他消费金融公司

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同业拆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银行都能够通过同业拆借获得资金。据2016年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的规定,民营银行成立两年之内无法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目前17家民营银行中最多只有开设时间排名前10家民营银行可加入同业拆借中心(详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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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授信是指对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核定额度,在额度内与之进行短期资金融通

与联合放贷不同,同业拆借和同业授信是民营银行与同业就资金层面的一种互帮互助,只涉及资金的流入流出和借款主体资质的审核,不涉及资金后续具体使用的把控和监督。

路径:以ABS产品为切入口,分羹消费金融市场。

民营银行与其他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以投资者的角色迅速切入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布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而抢食消费金融市场。

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新网银行于2017年3月就汽车零售资产信贷业务建立的合作就是消费金融ABS的具体案例。当时,力帆租赁从新网银行获批额度2亿pre-ABS消费信贷授信。

三大路径相关痛点

(1)资本充足率限制

2013年初,《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5%,系统性重要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5%。

从表2可知,2017年6月以来,传统商业银行在稳步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同时,民营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却在下降,按此趋势,到今年年底,民营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很可能低于传统商业银行,甚至达不到监管要求。因此,民营银行对资产出表非常感兴趣。在与民营银行人士交流过程中,麻袋研究院了解到,如果能够找到较好的资产出表合作模式,会提高他们的合作意愿。

资本充足率限制是民营银行面临的一大痛点,联合贷款、发布ABS等皆是规避该限制的方法。但这些方法又面临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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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贷款风控不得外包

浙江银保监局今年1月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再次强调城商行、民营银行开展相关业务时要遵守相关监管要求,包括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立足当地不跨区域(网商银行获豁免)等。

今年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韩沂在全国政协驻地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们对于联合放贷有明确的要求,银行不得将风控管理交给互联网机构。互联网机构可以协助银行放贷,比如帮助获客,提供技术以及管理、回收贷款等。但银行不能直接将资金交给互联网机构,由互联网公司直接放贷,这是个原则问题。”他也透露,去年上海已下发相关文件进行整治,最近再度重申,要求违规总额不得再增加。 

(3)ABS政策支持较少

通过ABS参与消费金融方面,目前民营银行很少参与,主要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仅有网传 “58号文”——拟允许营业满三年,且所在地省政府出推荐函的民营银行,试点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麻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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