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年计划制定和修订12部规章 金控公司、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办法在列

来源: 北京商报   

4月16日,央行发布《2019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显示,今年共有12部规章列入计划。其中,7部为制定,5部为修订。值得注意的是,备受市场关注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定》均在今年的制定计划内。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的建立是业界关注的焦点话题。2018年11月2日,央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指出,在分业监管体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存在监管盲点,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还在加速积累和显现,迫切需要明确监管主体,出台监管规则,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可考虑采取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并表监管为基础,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建立统筹监管机制,并赋予监管主体有效的监管手段。

在彼时的发布现场,央行办公厅主任、金融稳定局局长周学东表示,央行已经选取了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宁集团和蚂蚁金服5家机构作为模拟监管试点。在积累一定监管经验的基础上,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力争在明年上半年推出。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监管者认识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因为规模大、结构和业务复杂、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因此,危机后有关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已就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建立了相关制度安排。去年11月,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定义、范围,规定评估流程和总体监管方法。其中,央行负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央行有关负责人彼时在答记者问表示,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部分规模较大、复杂度较高的金融机构因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度高而居于金融体系核心,对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稳健性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影响。为此,迫切需要明确政策导向,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监管和处置作出制度性安排,补齐监管短板,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此外,根据《计划》,2019年央行将制定的规章还包括《准备金管理办法》、《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另外,央行还将进行5个修订计划,分别为修订《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来源: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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