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贵州将取缔20家长期停业P2P 占比或超三成

来源: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贵州省将取缔超三成网贷平台,另有部分网贷平台已清盘退出,或已在清盘、转型退出的路上。

随着P2P网贷持续出清,清盘、退出以及问题平台数量将继续增加。不可否认的是,在P2P出清的过程中,其风险也不容忽视。

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到,多个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明确要求稳妥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尤其P2P网贷行业暴露出来的风险。

其中,贵州省提出量化标准,按照国家整治办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在具体目标上,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明确,取缔20家长期停业的P2P网贷机构。

将取缔超三成网贷平台

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相关数据显示,贵州省辖区的网贷平台不超过60家,其中仍在正常经营的平台约30家。而这也意味着,贵州省将取缔超三成网贷平台,另有部分网贷平台已清盘退出,或已在清盘、转型退出的路上。

贵州民族报此前报道称,据贵州省金融办(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处副处长周俊介绍,截至2018年7月末,全省P2P网络借贷机构60家,累计撮合金额312亿元,借款余额41亿元。

事实上,贵州地区已有部分平台出现提现困难情况,其中包括停牌“钉子户”中天金融(SZ.000540)旗下P2P招商贷。2018年8月起,招商贷出现流动性危机。12月5日,招商贷称,将正式实施总体兑付方案,分18期按月等额兑付,并于12月7日开始确认兑付方案权益。

资料显示,招商贷由贵州合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法定代表人为张琢。工商信息显示,中天城投(贵州)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持股55%,平台前法人代表兼董事长陈格路持股25.8%,执行董事李夏持股17.2%,博实火炬基金持股2%。

其中,中天城投(贵州)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天金融全资子公司。贵阳市金融办、贵阳市公安局召开的招商贷风险化解新闻通气会通报称,9月26日,警方对招商贷前法定代表人陈格路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立案侦查。11月2日,因涉嫌犯罪,警方依法对陈格路执行逮捕。

目前,招商贷仍在正常运营中。截至2018年9月17日,招商贷已累计撮合融资184.42亿元,待偿金额约17.25亿元。此外,贵州省市多部门已经成立专班处置化解招商贷平台风险,尽最大力度维护出借人权益。

仅13家正常运营平台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发现,网贷天眼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贵州省正常运营网贷平台共有13家,其中多为贵阳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另有部分平台已暂停发标,包括阳光黔贷、中融通贷等。

而停止运营的平台中,多为2018年清盘或停业。具体包括利盈贷、中融通贷、企融信、黔商贷、阳光黔贷与中国融信贷等。值得关注的是,黔商贷、阳光黔贷与中国融信贷均为贵阳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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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黔商贷于2018年7月26日不再发标,且在同年8月10日对办公地址进行迁移。数据显示,该平台累计成交额为833万元,借贷余额为59.6万元。不过,黔商贷并未发布清盘退出公告。

信息显示,阳光黔贷为贵阳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单位。其股东重庆爱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达投资”)于2018年8月9日发出公告,宣布暂停网贷业务,不再新增业务存量。阳光黔贷称,应其他股东要求,平台暂停新项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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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重庆爱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阳光黔贷公司72.05%股权。而爱达投资同样设立了一家网贷平台,位于重庆,线上平台为爱达财富。而爱达财富的背后是上市公司华闻传媒。

穿透股权发现,爱达财富为华商传媒集团旗下网贷平台,后者为为华闻传媒全资子公司。事实上,华闻传媒已经踩雷了多家网贷平台,包括草根投资等。目前,华闻传媒已对草根投资的账面投资额1亿元预计全额计提减值。

而最新消息显示,爱达财富已被立案侦查。与此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郝玉龙,总经理顾淳二人均被批捕。信息显示,郝玉龙同时也是阳光黔贷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顾淳同时也在阳光黔贷担任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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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贵州融信通投融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中国融信贷早在2018年3月已然失联。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于2017年11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被移出。

规范网贷行业发展

事实上,在规范网贷行业发展方面,贵州也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贵州省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的通知》、《贵州省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方案》与《贵州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网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其中,《贵州网贷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9月省政府第十三届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共分为八个章节四十三条内容。在备案、业务、风险、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六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说明。

《贵州网贷管理办法》强调,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贷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具体而言,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贷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政府(管委会)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网贷机构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到通信主管部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据了解,网贷机构因解散或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当在解散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贵州网贷管理办法》指出,网贷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属于网贷机构的财产,不列入清算财产。

在法律责任上,网贷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应当给予罚款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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