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原罪”:砍头息变种优惠券、游戏豆、新人礼盒

来源: 科技金融在线   

近日,21聚投诉平台显示,水象分期将部分本金变成优惠券涉嫌捆绑销售、强制购买,意为恶意收取“砍头息”。还有其他平台要求投资人强制绑定购买游戏豆、新人礼盒。

另外还有变相收取砍头息的借贷平台,其年化率高达336%;还有分12期还款的借贷平台,在前3期要求的还款金额已经覆盖借款本金;也有平台逾期1天罚息超100元……

而以上看似合规的形式,不过是平台为了从收取“砍头息”中“抽身”,大事化小,以消费的违规阻隔放贷监管的一种手段。

乱象平台数之不尽

砍头息手段千变万化

近年来,随着网贷平台纷纷赴海外上市,舆论对“砍头息”嗜血的评论也甚嚣尘上,其疑点主要包括设定高额逾期利息及罚息、手机回租违规放贷、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变相抬高利率、恶意致借款人逾期、虚假购物再转卖放贷等等违规现象问题。

对此,多家网贷平台成为众矢之的,尽管监管层已经对放贷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现象明令禁止、层层拦截,但借款用户的借款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的差异却显示,“砍头息”依旧活跃。以开通会员,或收取手续费为由收取“砍头息”的行为,至今屡见不鲜。

求职宝平台用户在聚投诉上表示,自己在“P2P求职宝”上借款2000元,实际到账601元,另外399元被用来购买会员,1个月后仍需还款2060元。

子弹借款用户表示,自己在“P2P子弹借款”借款1000元,而平台竟在放款过程中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砍头300”,实际自己只收到700元,且其借款合同不完整,部分信息留白。

还有网贷平台“虾花花借钱”附带综合服务费,而且是明码标价750元,用户借款2500元,到账仅1750元。

另外,前段时间刚宣布赴美上市的合众e贷也未能幸免。据了解,旗下贷款产品“好易借”,近期在聚投诉平台多次被指收取“砍头息”。

据投诉信息显示,好易借用户借款6500元,却被扣除了585元担保费,仅到账5915元,分期12个月后需还款8254.94元。计算可知,该好易借用户年利率为27%,未超过国家法定36%有效年利率。

但平台还要求前三期分别还款2900.62元、2023.12元、2023.12元,剩余的1308.08元利息仍需分9期还完。也就是说,若借款本金按月平均计算,在前3个月内,用户借款1625元,却要还6946.86元,还款金额已经超过借款金额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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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聚投诉

此外,聚投诉显示,还有很多平台以服务费的名义收取“砍头息”。其中,在淘金高手(P2P)上借款2100元,实际到账1575元,服务费高达525元,逾期1天罚息超100元;大王贷款上借款2000元,需从中收取580元服务费……等等,诸如此类,不绝于耳。

合规外衣下的“砍头息”?

还是砍头息!

如果说,上述平台是完全对监管要求“无动于衷”。那么,事实上,网贷行业里也有一些平台为拥抱监管而做出了一些改变——例如,在收取“砍头息”上“精益求精”、升级优化以规避监管。

近日,聚投诉平台上,P2P水象分期被指“到账金额不符”、“收取砍头息”,且其全部投诉贴已达到5572条。在一名为《水象分期到账金额不符,高利贷》的投诉贴中,访问量已达99466次,联名投诉量更多至78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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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聚投诉

据水象分期用户反映,申请贷款2500元分4周一共2543还款,但是到账1775元,咨询客服被告知剩下的725元在水象分期商城以优惠券形势发放,且优惠券不能单独使用,必须以再次消费为前提使用。

不过,科技金融在线发现,水象分期服务协议中已经写明,用户在享受水象分期服务的同时自愿选择购买水象分期商城提供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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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象分期APP

聚投诉还显示,在“贷上钱”平台上借款将被强制绑定购买游戏豆。据贷上钱用户表示,自己在平台借2000元被强制另外购买400元游戏豆;借3000元被强制另外购买450元游戏豆。

这意味着,“砍头”不存在了,但在本金之外,用户被强制购买其它商品。

据了解,购得的游戏豆只能在APP中的游戏厅中进行使用,而不能兑换现金。对此,贷上钱客服表示,借款前均有明细,费用为第三方收取,是提高用户借款通过率的,用户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借款。

另外,还有Wecash闪银强制要求借款人购买新人礼品盒子。据Wecash闪银用户表示,自己借款2500元,到手2100元,而这扣除的价值400元新人礼品盒子(又称“白条商品”)需要在3天内使用,否则将失去购买效力。

据科技金融在线了解,聚投诉针对Wecash闪银平台强制要求用户购买新人礼品盒子的投诉在近一个月内已达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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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聚投诉

面对秘而不宣的“砍头息”

借款人如何维权

何谓“砍头息”?“砍头息”起源于传统民间借贷的陋习,指的是高利贷者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就叫“砍头息”。

值得注意的是,民间借贷中,收取砍头息的是“出借人”(或放贷者)。

而按照监管定位,P2P网贷平台属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提供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撮合服务,其合理收取的服务费/中介费。

然而,不知何时起,P2P网贷平台全然忘记了自己的位置,在铜臭的诱化下不惜披着合规的外衣铤而走险只是为了向投资人变相收取“砍头息”或者“罚息”用来覆盖坏账的部分。

2018年6月4日,北京互金协会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此通知第四条第一点指出,“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对于某些平台通过出售会员卡、会员服务的形式,由借款人的借款本金中一次性扣取费用的行为,将增加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并可能涉及收取“砍头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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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金协会公告

《通知》进一步清理整顿了借款平台现行收取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行为。不过,还有平台通过强制购买游戏豆、优惠券、新人礼盒“更上一层楼”,规避监管。

对此,相关律师指出,借款平台要求强制购买其提供的商品,在商品所有权关系发生转移后,借款平台将更多地面临捆绑销售问题,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是,如果借款人在借贷合同中选择同意选项,或者其借款服务协议已经写明“自愿购买相关”商品,而借款人勾选同意,那么对于借款平台的“强制购买”,在证明上将十分有难度。

值得欣慰的是,巧立名目收取费用也好,强制购买商品也好,借款人的借贷本金计算均为实际到手金额。

而依据《通知》第一条第二点,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

因此,法定有效的36%借贷年利率红线不可动摇。借款人的审批借款金额“被砍”后,可按照实际到手金额计算年利率,如果超过36年利率,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提起行政投诉,也通过司法或仲裁途径请求确认借款合同中超越法律规定的条款无效。

来源: 科技金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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