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三定”方案落地,网贷监管部门确定

作者: 老拙   

自今年3月原保监会、原银监会合并后,银保监会的“三定”方案(即定职能、定机构和定编制)备受关注。

11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分别从规定的制定、银保监会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多个方面做出规定。据公告显示,该三定方案自2018814日起施行,并于822日进入银保监会内部发布流程。

《规定》指出银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正部级,资料显示,原银监会有28个内设部门,原保监会有15个内设部门,银保监合并后下设26个监管职能部门和1个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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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方面,银保监会有机关事业编制92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

关于银保监会的主要职责,《规定》罗列了15条职责范围,其中第3条指出:依据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规则。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类型机构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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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由银保监会制定,具体应该是普惠金融部负责。

其实,早在20157,由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明确指出,P2P网贷由银保监会的前身之一银监会负责监管。

2016824日,P2P“基本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等部门制定发布。随后,银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分别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由此可见,网络借贷的3+1监管制度框架是由银监会负责制定。

此外,银监会还负责统筹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五部委联合制定发布。随后成立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银监会为组长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监会。

81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108 ),最后落款是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代章)。其中,行政汇总检查最终报送单位是全国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信息来看,截止目前,各地基本完成机构自查,上海,深圳等地互金协会正式启动自律检查工作,钱牛牛、你我金融等几家位于两地的平台已率先提交自律检查报告

银保监会“三定”方案中的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实际上是延续了银监会监管P2P网贷行业的惯例。这意味着网贷早已摆脱了没人管的“在野”身份,那些业务合规,通过检查,符合信息中介定位,最终拿到备案的平台,将正式成为普惠金融行业正规军”。

老拙
互联网金融从业者、观察者、研究者。微信号:shiboyang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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