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多渠道资金参与 保险、外资也为债转股提供动力

来源: 文/时代财经 魏子皓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杠杆”政策持续推进,部分企业的违约风险开始体现,作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切实降低杠杆率的重要手段,市场化债转股被寄予了厚望。

1119日,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下称《通知》),允许保险业实施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并鼓励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依法依规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这意味国家政策开闸,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扩围,从源头上为债转股的落地提供了动力。

债转股签约多、落地少

《通知》中鼓励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依法依规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并强调“鼓励暂未设立实施机构的商业银行利用现有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单独或联合或与其他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早在201610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多种政策方案缓解企业债压力,具体包括鼓励企业并购、公司治理改革、推广证券化、改善债务结构、债转股、允许更多企业破产、鼓励股权融资等。这标志着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拉开序幕。

而在此轮市场化债转股推进过程中,商业银行及所属机构已然成为主要实施方。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8日,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达到1.8万亿元,落地金额近4500亿元,资金落地率25%,涉及资产负债率较高的115多家优质企业。而从已签约的项目看,银行及所属实施机构签约的项目占比超80%,资金到位占比也超过70%

债转股整体签约规模大,但落地规模依旧有待提高。并且东吴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周岳表示,“目前,商业银行尚未发挥出其应有的机构优势。”截止目前,仅有五大行的新设专门机构获得银监会批准,其他股份行、城商行在新设机构方面暂无进展,而在五大行中也仅有建行、农行和工行下属的债转股公司正式启动。

鼓励多渠道资金参与

“银行将其所持有的债权转换成股权,即‘以股抵债’,虽然暂时降低了银行的不良贷款损失,但未来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李锋认为这种交易方式并不被看好。

债转股的股权投资规模大、期限长、退出难度高,目标企业大都陷入经营困境,盈利能力不足,甚至短期内很难产生收益。而银行的资金期限相对较短并且风险偏好较低,因此引入非银机构特别是保险资金的进入,可以延长债转股资金的期限。

19日,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称《通知》,就是为市场化债转股“扩围”。《通知》指出,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实施机构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允许保险业实施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通知》另外还明确,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可以独立开展或与其他机构联合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支持外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允许外资依法依规投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此次发改委发文鼓励多渠道资金参与债转股,从源头上为债转股落地提供了动力,” 华泰期货研究院宏观金融部研究总监徐闻宇认为,这将推动债转股的加速实施,从而推动企业部门的去杠杆,对稳定经济增长和稳定股市都是正面的利好消息。



来源: 文/时代财经 魏子皓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时代财经
时代财经从企业新闻出发,及时客观的报道企业的资本动态,人事变局以及模式解读,为企业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讯。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扫码或搜索 "JPMMedia"
    关注金评媒微信公众号
    互联网金融媒体 | www.jpm.cn 关于金评媒 加入我们 订阅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