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J布局在前,金融科技服务“大树底下能否长草?”

作者: 麻袋研究院   

近一年,现金贷政策及一系列去杠杆监管政策的出台,导致第三方服务机构与持牌金融机构的合作受到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行业在经历了一波高歌猛进的发展后陷入低潮,众多的消费金融机构被迫转型金融科技服务。虽然BATJ的金融科技行业大树已长成。但是,品钛的成功上市,又让金融科技服务产业重燃希望。

据麻袋研究院不完全统计,针对B端做金融技术、风控模型等金融科技技术输出企业多达数百家,其中仅获得企业征信牌照的公司就有131家(见附录)。除BATJ外,比较出名的金融科技服务提供商有冰鉴科技、同盾科技、氪信科技、小花科技、富数科技、猛犸科技、魔蝎科技、百融金服、数美科技、新颜科技、聚信立、立木、白骑士、邦盛等。

从官网及媒体宣传看,上述企业都与传统金融行业有合作,包括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网贷平台、城商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一些非持牌消费信贷机构。

据普华永道《2017年全球金融科技调查中国概要》显示,中国48%的金融机构目前向金融科技公司购买服务,40%的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是合作伙伴,成立了自己金融科技子公司的比例仅为10%。未来3至5年,68%的金融机构将增加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

一、行业现状

2003年开始,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出现及飞速发展,促使传统金融产业向互联网金融阶段转型升级。2007年,拍拍贷成立,标志着网贷开始兴起。2015年,蚂蚁金服开始上线金融产品花呗、借呗,标志着互联网小贷的兴起;随后,微粒贷的大规模增长,标志着互联网银行的崛起。

这些线上消费金融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增加,特别是蚂蚁借呗、花呗超过千亿级。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担忧日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这些政策迫使互联网巨头不断压缩自营金融业务规模,纷纷选择转型。2016年10月,蚂蚁金服启动“蚂云计划”,对外输出金融技术服务。2018年10月,京东金融改名为京东数科,定位从金融机构输出技术能力与服务变为通过数据科技为金融和非金融行业提供企业级服务。

2018年11月初,监管部门下发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50条“联合贷款额度规定”指出,监管部门将针对商业银行开展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制定管理办法,打算对联合贷款的双方进行严格限定。未来,互联网巨头独立或者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从事金融业务都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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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部门三令五申“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背景下,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服务、风控建模支持、大数据支持,“赋能”成为BATJ的共同选择。

事实上,当前已经有不少互联网金融巨头已经开始与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合作,向其提供科技服务。如2017年BATJ四大互联网巨头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的合作最具代表性,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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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互联网巨头外,一些比较知名的金融科技服务提供商在2014至2016年备受风险资本追逐,金融科技企业的发展进入高潮。有风投背景的知名金融科技企业的客户层级相对BATJ有所下沉,主要以城商行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为主。如冰鉴科技,与之合作的银行有南京银行、成都农商行等6家城商行和马上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等。其他一些成立时间不久、技术实力较差的金融科技服务企业,则主要与现金贷公司、P2P网贷信息中介等非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合作。如数美科技、新颜科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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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类型

目前,针对金融企业提供的各类科技服务可以分为纯数据输出型,数据+技术输出型和全流程业务型三类。

(一)纯数据输出型。主要是指只有数据或能做些简单数据处理的公司。该类企业在获得用户授权后,从公开网站爬取数据。数据类型包括:身份信息、征信信息、资产信息、失信信息、电商消费数据、运营商数据及社交职场数据等。当前该类企业较多,如立木征信、企查查等,技术要求门槛相对较低,竞争比较激烈。

(二)数据+技术输出型。该类企业不仅可以向金融企业输出数据,还可以利用自有的风控技术优势帮助企业进行反欺诈、反洗钱建模或实现智能营销,降低运营成本。当前市场to B类的金融科技公司主要以此类机构为主。如京东ZROBOT、极光数据等;

(三)数据风控技术全流程业务型。该类企业除可以提供数据输出和风控技术输出外,还可以通过联合建模或提供一整套软件系统的方式,向金融企业提供从贷前审批、贷中预警到贷后跟踪和智能催收等一整套的解决方案。如百融金服、小花科技和白骑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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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盈利模式

以品钛为例,品钛利用自身前期从事P2P网贷业务积累的丰富的流量资源和成熟的风控技术,可以向金融企业提供消费场景分期解决方案和信贷解决方案等五大金融解决方案及流量获客和营销运营等四大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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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品钛目前已与去哪儿、携程等183家企业客户和安邦保险、中国平安等83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其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技术服务费和分期服务费,其中技术服务费占比67.9%,分期服务费占比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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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品钛总收入5.69亿元,较2016年的0.55亿元同比增长936%2018年一季度收入2.79亿元,与2017年一季度的0.64亿相比增长336%。从盈利能力来看,2016年品钛亏损2亿元,2017年亏损8486万元,2018年一季度开始扭亏为盈,盈利1460万元。

从业绩来看,品钛营收增速明显。但值得注意的是,据品钛招股书披露,2016年、2017年、2018年第一季度,品钛的前五大客户产生的收入,在其总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70.2%65.1%55.3%,而与去哪儿的合作产生的收入在其总收入中的占比为55.8%46.2%27.2%

20171月和2月,品钛旗下智能信贷服务提供商读秒主导发布共2期“读秒-去哪儿网”ABS去哪儿网提供消费场景、用户流量和数据支持,读秒为去哪儿网提供资金支持、大数据风控与智能信贷技术解决方案

目前,第一类企业收费主要根据合作机构采购量收费。以某金融科技公司为例,其通过向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费提供芝麻信用分,帮助消费金融公司进行授信决策。根据金融企业预存金额及数据维度的不同,调用费从0.3元/条至0.7元/条不等。若预存金额10万元,则0.3元/条;预存金额最低5万元,则0.6-0.7元/条,线下数据则2-3元/条。路诚数据基于个人通讯行为为金融机构提供的个人信用评分产品-手机分则是以查询次数收费,每笔有效查询2-3元,基于政府数据的评分则每笔有效查询费为3元。

另外一种收费模式则是以VIP会员方式收取费用。以企查查为例,普通用户虽然也可注册使用企查查,但只限于部分数据,且对数据查询、下载量有均限制。会员服务价格中,企业会员288/人/年,个人会员收费标准如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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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麻袋研究院了解,虽然小企业收费总额较低,但是企业数量更多,单笔数据调用量费用更高,合作流程也更短,更适合新成立的金融科技服务公司开展业务。

第二类和第三类服务型企业,主要根据企业需求和业务规模,结合服务内容,如企业自有数据量是否满足建模需求、是否需要接入金融科技公司的评分数据、所需要的产品类型及合作模式等进行市场化定价,收费没有统一标准。一般是定制化服务,每年从数十万至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不等。

据麻袋研究院向从业者了解,更多的时候金融科技服务提供商的产品是免费给这些机构使用,以期达到公司宣传,后期更好寻找客户的目的。真正能够从城商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获得的收入企业并不是很多,反而从现金贷平台获取较高的收入。

四、金融科技服务业务的主要风险点

(一)监管政策具有不确定性

冰鉴科技创始人顾凌云在接受零壹财经专访时表示:“我们不是征信公司,征信公司的事情是由央行征信中心、刚刚成立的百行、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国家部门来做的,我们做的事情是利用他们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建立的数据集市,拿到原材料后在上面通过我们的技术加工把我们的标准产品和非标准产品放到银行和其他所有借贷机构不同的风控阶段当中,来实现盈利的一家科技平台。”

但不少从事金融科技服务的企业依然是抱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心态,打监管的擦边球,在一些灰色区域开展业务。

麻袋研究院从业内人士获悉,目前从事数据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除获得用户授权,通过爬虫技术获取数据外,数据的另外一个来源为与之合作的机构客户。一般在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过程中,除收取一定费用外,还需向其“返数”。如金融科技公司向某消费金融平台提供类似于评分卡的数据帮助平台建模,除收取数据调用费用外,还需向消费金融平台返回借款用户逾期信息等数据,且这种“返数”的业务模式贯穿整个数据服务上下游企业。

金融业务监管政策不断趋严,导致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被迫向为金融企业单纯提供技术服务转型。八家个人征信试点企业风风火火准备两年多时间,等来的却是没有一家合格的末日审判。据麻袋研究院不完全统计,目前从事金融科技服务的持牌机构只有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百行征信和131家企业征信机构。麻袋研究院认为,这种处于监管灰色区域的商业模式或将在未来受到监管部门重点关注

(二)数据安全

2018年8月20日,在新三板上市的一家提供精准营销服务的大数据公司北京瑞智华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智华胜”)控制人因涉嫌窃取30亿条公民信息数据,被警方带走。瑞智华胜是一家互联网新媒体营销公司,该公司先与运营商签订正规合同、拿到登录凭证,之后开始利用非法程序自动采集用户cookie、手机号等信息,用于精准营销。

11月8日,现金贷和借条系统最大的供应商“有脉金控”因数据问题,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据新流财经报道,被警方带走调查的还有知名咨询公司艾瑞咨询、八家个人征信试点公司中的一家、一家支付公司和即将上市的大数据公司。

金融科技的发展离不开底层大数据的支持,一方面金融科技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金融效率的提升和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但另一方面,数据滥用和数据泄露现象层出不穷、数据买卖灰色产业链屡禁不止,对用户隐私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像瑞智华胜这样将盗取的大量公民信息存储在境外服务器,被境外组织机构利用,还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五、总结与展望

据中小银行互联网金融联盟(IFAB)调查,城商行的金融科技应用整体处于正式起步阶段,甚至超过40%的受访银行尚未将金融科技列入其发展战略规划。虽然金融科技服务产业目前还是一片蓝海,市场空间巨大。但依然可能面临无牌经营的风险。

不论什么行业,新兴产业或业务模式的在兴起初期,总免不了泥沙俱下,鱼龙混杂。金融科技服务产业亦然,不忘初心专注于提供科技产品为金融行业赋能者有之,打着科技赋能金融的旗号浑水摸鱼者有之。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严监管,既是众望所归也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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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袋研究院
用极客的双眸,看穿互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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