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反洗钱法》 建行再遭处罚

来源: 财经网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公布了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期货城支行的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期货城支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24万元,相关当事人被罚1.8万元。

据财经网了解,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期货城支行所违反的两项规定,属于《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该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2月,由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控制措施中存在薄弱环节,建行约翰内斯堡分行受到南非央行7500万兰特(约合40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此后,建行在全国范围内对分行和支行都加大了“反洗钱”的部署工作,以确保合法合规。但从本张罚单来看,百密一疏也是建行现实存在的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有观察人士表示,建行此举,虽不能说明建设银行郑州期货城支行涉嫌洗钱,但由于该支行在反洗钱工作方面漏洞一旦被不发分子利用,不但建设银行会因此受罚,更会导致建行客户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 财经网 

企业新闻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扫码或搜索 "JPMMedia"
    关注金评媒微信公众号
    互联网金融媒体 | www.jpm.cn 关于金评媒 加入我们 订阅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