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再发澄清公告:安投融公开展示文件中公章系伪造

来源: 蓝鲸财经 杨梦雪   

8月2日,金盾股份发布《关于安投融事项的进一步澄清公告》(下称“澄清公告”),再次对于安投融所述借款情况进行澄清说明。

7月27日,安投融发布《爱投资向天津一品堂文化等 41 家企业催款公告》。7月31日,金盾股份发布公告否认。

被否认后,安投融在其论坛公开发布了带有金盾股份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两份协议图片,并称已将交易相关完整的全套合同、付款凭证等手续呈报金盾股份所在辖区的浙江省证监局。

金盾股份今天再次发布公告,对安投融说明所述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澄清。

金盾股份坚称从未与安投融或其关联公司签署过任何融资服务协议、《借款及保证协议》、借据等,与安投融之间不存在任何借贷关系,也从未收到安投融支付的任何款项,与安投融之间也无其他任何资金往来。

金盾股份认为安投融公开展示的文件中加盖的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系伪造。

除安投融说明中公开展示的没有实质内容的所谓“协议”之外,金盾股份称,从未收到安投融提供的任何协议文件,也从不了解安投融所谓“协议”的相关内容。

金盾股份要求安投融向广大投资者公开披露所有的协议文件的完整内容,有利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安投融所述的借款之实际情况,同时将相关协议文件提供给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分局,以供公安机关侦查。

就“伪造印章”一事,此前金盾股份曾发布多个公告进行披露。

2月6日,金盾股份曾发布《停牌进展公告》。公告中提到,称金盾股份可能存在公章被伪造情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分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已于2018年2月5日立案侦查。

5月25日、6月26日,金盾股份发布《关于印章鉴定结论的公告》、《关于印章鉴定进展的公告》。通过绍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论来看,金盾股份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均存在被伪造的情形。

7月24日,金盾股份发布《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披露了39宗案件的诉讼进展。同时认为,上述案件的发生应为犯罪嫌疑人伪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冒用公司名义实施借款或担保导致,公司不应当就该等债务及担保承担责任。

来源: 蓝鲸财经 杨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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