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雷潮推动P2P快速出清 事后监管导致监管缺位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原本定于6月30日的备案大限二度延期,很多全力冲刺“赶考”的网贷平台却没有刹得住脚,临门“翻车”。在政策、行业及自身经营的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一场由内而外爆发的大面积倒闭潮,正在推动网贷行业的快速出清。

据不完全统计,进入7月份以来,全国新增问题平台的数量逾120家。停业清盘、高管投案、经侦介入,网贷行业正经历艰难的“自我救赎”。

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启动两年的时间节点,监管“救市”的呼声亦更为高涨。新一轮监管加压与行业出清共振引发的恐慌情绪,因市场对监管走向的判断“迷茫”,更是引发了深层次的信任危机。

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在此间会议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再用一到两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这是备案延期后,官方首度明确互金风险整顿时间表。

《中国新闻周刊》获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制定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的工作方案。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贷领域清理整顿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

同时监管要求,在2018年下半年到2019年6月针对P2P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全面现场检查,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大违规违法处置措施,争取在2019年下半年到2020年使P2P机构进入常态化监管。

根据方案,P2P行业的专项治理整顿的,要从两方面具体开展:一是通过清理整顿,化解存量业务风险,消除较大的风险隐患。二是建立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的长效监管机制。因此,完善行业监管,需要短期风险缓释举措和平衡与创新的长效监管机制打配合。

这是继去年互联网整治的第二次延期,但这次延期与上次延期不同,任务将更为艰巨:未来一两年要平稳落实专项整治,不出现大面积风险,同时还要建立长远有效的监管机制,更为重要的是如何权衡创新与监管两者之间的尺度相宜。

加速出清

在经历6月的大面积倒闭后,进入7月的P2P网贷平台加速洗牌,映照P2P行业众生相:逾期公告、清盘退出、高管失联、平台跑路……6月30日是原定的网贷备案大限,在行业敏感时点集中爆发,上一次出现这些现象是在2016年网贷新规出台之时。

端午期间,高返利平台“唐小僧”实际控制人失联,引发上海P2P行业倒闭潮。而后,钱宝网、雅堂金融、联璧金融陆续停摆,民间四大高返利平台集齐。7月3日,牛板金一则逾期公告,将这场P2P行业重霾笼罩了互金重镇杭州。打在牛板金身上的“百亿级”标签,也在平台停摆后迅速成为话题爆点。

进入7月以来,上海平台银票网、杭州互金平台投融家,以及在7月9日晚发布停运公告的深圳互金平台钱爸爸等,交易规模总量近百亿的平台,都被划入“百亿平台踩雷党”,加剧市场恐慌情绪。7月14日,投之家涉嫌集资诈骗,也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立案调查。

网贷平台的集中暴雷,引发行业协会不安。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率先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应对当前P2P行业流动性风险及做好退出工作的通知》,引导P2P网贷机构清盘转型或退出,同时呼吁媒体厘清“千亿级”“百亿级”的流量概念和待收、待偿余额的存量概念。

7月16日,深圳、广州、上海三地互金协会发布要求平台不跑路、不失联的维稳信号。同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公告明确,为整改合格机构顺利纳入规范管理创造条件,并对整改不合格机构实现无风险退出和有效处置。

平台停业清盘、机构介入引导,这是业内期待的良性退出的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选择合理退出是监管机构比较希望看到的,P2P的定位是信息中介,现在很多平台的价值模式难以持续,经历第一轮备案冲刺,一些平台面临合规和经营成本等压力更大,后续支撑力不足,未来可能还将面临大面积的出清”。

对于集中倒闭的原因,多位业内人士分析,在去杠杆和强监管背景下,网贷平台对接的资产端和资金端的双重收缩,导致P2P行业整体面临流动性危机。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分析认为,宏观经济面临的结构性通缩,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更为困难,进而传导到网贷行业,网贷行业的某些表征是显性化的,更要密切观察私募债和中小银行的变化。

“当市场情绪变差的时候,会出现借款人的逾期率上升、新借款人质量下降的问题,有一批借款人甚至会举报平台,期待平台被取缔,自己不必还贷。”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沈艳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提示,借款人的故意违约行为可能会放大风险敞口。

P2P在经历合规性整改后,很多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平台形成的是真实借贷关系,与以往只追究平台责任不同,对借款人的追偿更可能挽回出借人的损失。出现项目逾期后,也有很多平台选择启动催收追偿,协助出借人仲裁追偿,例如宣布出现项目逾期并不承诺刚兑的道口贷。

对此,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消息称,要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形成失信联合惩戒。

在郭大刚看来,此轮网贷平台倒闭潮中,很多平台是踩在“红线”上自融、虚构标的或存在资金池的假P2P平台,给出的清盘、良性退出的时间表也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能否实现真“良性”,还需要更多的验证。

事后监管导致监管缺位

此次倒闭潮的归因是行业流动性危机,可以从几个指标直观印证:一是行业资金净流出。根据网贷天眼行业成交明细数据,网贷平台整体6月份的资金流入值是近三个月来首次出现负值;二是平台提现困难。据网贷天眼研究院统计,6月全国新增问题平台82家,其中提现困难问题平台占比46.34%;三是平台债权转让的数量增加,在问题平台数量持续上升时,投资人受恐慌情绪影响出让债权,收回流动性。

理论上讲,网贷平台若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息中介的定位,不应存在流动性风险,而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平台已经异化为信用中介或是信息与信用中介的交叉。

银行监管部门人士李庚南近期撰文分析,P2P平台出现提现困难,除了平台欺诈等恶性行为外,直接诱因与平台是否存在资金池、自融、大标、虚标、违规债权转让等行为相关。这或是至今无一家平台能通过检查验收、通过备案的原因。

网贷行业提出备案是在2016年,原银监会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向当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同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互联网金融整治重点领域之一就是P2P网络借贷。同一天,原银监会会同十四个部委联合印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标准措施以及职责分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期限提前到2017年1月底,比其他领域早两个月。

互金行业接连出现的乱象,让监管层意识到对整治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度估计不足。不断出现的现金贷、校园贷、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新现象,加大了整治难度。专项整治工作延期到今年6月份,这也被认为是网贷备案的时间节点。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互联网金融领域长期以来存在“重发展轻规范、只发展不规范、先发展后规范”的现象,这种事后监管导致的是监管缺位。

监管政策不断加码,口径持续收紧,2016年,被视为P2P网络借贷的监管元年。在此之前,P2P经历了夹缝生存到监管自由时代野蛮生长的变异。

2007年6月,国内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成立,以信息中介身份撮合借贷双方,在信用文化缺失的社会语境中,一直没有发展起来。以至到2010年,国内的P2P平台只有十家左右。截至2012年底,P2P平台数量也只是维持在150家。

而后,P2P平台有了“互联网金融”的帽子,在鼓励创新的政策背景下,P2P快速下沉,弥补中小企业融资和个人理财需求的缺口。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3-2014两年间,全国P2P平台增长至数千家。

“窗户打开了,苍蝇和蚊子也一起进来了。”行业中开始有e租宝等类似平台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非法集资玩起旁氏骗局;也有平台学着影子银行,对接房地产、地方金融资产,做期限拆分。

2014年,P2P行业迎来“爆雷”年,平台频频跑路,然后就有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

总体上看,随着2017年8月25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发布,P2P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合规性政策落地,网贷行业监管的“1+3”制度框架搭建形成,即一个办法三个指引。

尹振涛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与传统监管模式不同的是,对网贷行业采取的是“红线监管”的思路。比如《办法》中有名的“十三条红线”,平台不得自融、不得承诺保本保息等等,监管明确什么不能做,包括对网贷行业适用的是备案制也符合红线监管的逻辑。

“红线监管”的另一面是除了明确信息中介定位外,监管对于P2P平台到底该以什么模式存续并未给出明确答案。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看来,对待数字金融应该是整治与扶持并举,“现在监管部门禁止的一些做法,恰恰就是P2P行业为了解决上述信用问题而自发形成的”。

黄益平认为,监管部门的容忍态度催生了数字普惠金融这个巨大的产业,给予行业快速成长走到世界前列的空间。与此同时,“监管容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监管缺位”的既定事实,现在需要做的是“监管补课”。

要从哪些方面去补?怎么补?是下一阶段P2P网贷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

7月16日,银保监会召集互金行业人士针对网贷行业的风险情况进行专题研讨。会议传递出的信息显示:一方面要通过严格监管,逐渐挤压不合规企业,释放存量风险,引导行业回归本源,营造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尽快明确监管政策。

从研讨会透露出,监管层已经意识到,明确政策方向在此轮网贷行业调整中的重要意义,以及合理处置和释放存量风险仍是当前紧要任务。

在监管释放维稳信号的同时,网贷备案也进入实质性加速阶段。据悉,从国家层面统一制定、全国执行的网贷备案验收细则,或将于7-8月间落地。

此前,网贷属地验收备案,各地出台验收条件及要求不统一,导致监管套利等乱象横生,业内呼吁出台全国统一的标准。

而在近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等地的互金协会集体发声,针对网贷平台倒闭、停摆增多,各地实施“共同但是又有区别的”风险处置措施。例如,北京互金协会向网贷平台下发首个《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草案)》,并将加快推进“白名单”机制建设;上海发布国内第一部省级网贷“合规参考书”等等。

备案延期后,监管动向密集,更严格的监管全面趋近。据悉,各地互金整治办将重启P2P网贷现场检查工作。北京、上海、深圳已经宣布重启,后续其他各地也将陆续加入。

在网贷行业监管更趋严紧的背景下,监管者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方面是如何平稳地化解存量风险;另一方面是如何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

对此,严控、提高网贷行业准入门槛以及划清中央与地方的监管责任的呼声最高。

一方面,要严格网贷行业准入机制。网贷行业是撮合资金供需的特殊信息中介,业务上有明显的金融属性。“凡是从事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是业内的共识。多位行业研究人员表示,P2P网贷有从备案制到牌照制的趋向。沈艳认为,“监管部门需要明确发放牌照的门槛,如实缴资本限额、风险甄别能力等,最核心的要考量网贷平台的风控能力,给符合资质的平台发放牌照”。

另一方面,当前需要明确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的权责归属,增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网贷行业确立的是中央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负责的监管安排,“实际上,地方金融办/局的没有太大权限,更多的是一个事后的责任、维稳的责任,很多地方政府在网贷平台出事压着,不知该如何处理,因此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行政机构来承担起责任。”一位不愿具名的地方监管人士分析说。

互联网金融具有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的特性,要实现常态化的长效监管,必须集合众力。刘俊海认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办、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包括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协会等自律组织,需要进一步探索信息共享、同频共振的监管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明确规定出问题后谁来负责”。

此外,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表示,在敦促加强网贷平台自身风控建设的同时,要强化底线思维,比如不得设立资金池等;同时要完成投资者教育,提示投资人理性投资,打破刚性兑付思维。

当前正处于P2P网贷行业风险释放期,郭大刚认为,防范社会性涉众风险是最终目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传导机制发生了变化,不需要通过金融问题传导到经济,再进一步演变为社会风险,互联网本身具有的涉众性能够直接放大社会风险。”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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