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P2P网贷机构进入整改验收

来源: 金评媒   

金评媒报道 4月4日,吉林省金融办在官网发布《关于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工作的公告》(下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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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出,根据吉林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法人机构在吉林省注册登记、自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以来未收到检查通知或未向监管部门报送自查报告的网贷机构,需于2018年4月15日前向注册地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专项整治办”)报告并接受监管

同时,法人机构在吉林省注册登记、专项整治期间已纳入整治的网贷机构,自公告之日起根据所在市(州)专项整治办指导,立即开展整改自查评估,按规定提交整改报告。

(编辑:郑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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