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备案进程加速 2018正常运营平台数量或持续下行

   

随着2017年12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对网贷机构备案时间表的明确,网贷行业备案进程也开始提速。

据了解,《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对下一步的整改验收阶段做出了详细部署,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目前,继厦门、广东(深圳市除外)、上海、深圳、北京、福建以及浙江之后,随着《江苏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江苏成为全国第八个出台网贷备案征求意见稿的地方省市。

根据《江苏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7日,并称根据银监会规定,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而根据盈灿咨询数据统计,2016年8月24日—2017年10月底,全国新成立P2P网贷平台162家。截至11月底,其中正常运营平台102家,停业及问题平台60家。分析人士认为,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对新成立网贷平台的备案规定要求,这102家平台在P2P网贷整治期间或将难以获得备案。

相比而言,各地对网贷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有所不同。江苏要求存续平台银行存管协议必须在备案申请前签订,未提属地化要求。在地方版备案细则中,上海首个提出银行存管属地化要求——“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深圳则将这一要求进一步细化,其明确网贷平台必须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平台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而北京要求比较模糊,其提出“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广东、厦门则未提及上述内容。

2018年将是网贷“备案”年,不能完成备案的平台将加速退出。分析人士称,随着各项监管政策的密集出台和落地,P2P网贷平台的资产端范围进一步收窄,诸如校园贷、金交所业务相继被禁,现金贷业务受到整顿,大额超标业务要清理,否则无法通过整改验收并取得备案。

当前,全年正常运营网贷平台数量呈现单边下行,截至2017年12月底,据业内数据显示,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达到了1931家,相比2016年底减少了517家。由于平台整改进程尚未完成,预计2018年网贷行业运营平台数仍将进一步下降,具体下降速度更倾向取决于备案及合规情况。而从目前信息来看,有分析人士估测,2018年底或将跌至800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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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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