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四大行债转股实施机构全部落地

来源:  中国证券网 见习记者 刘飞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银监会要求,中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应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营业范围、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等要求。

记者从银监会网站获悉,银监会近日下发《关于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由此四大行的债转股实施机构全部落地。

批复显示,中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全部由中国银行出资。在高管任命上,黄党贵出任中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董事长,李盛出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王超、刘卫军、丁岩、杨国梁、刘钊出任中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非执行董事。

批复还指出,在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中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按以下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一)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二)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三)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四)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银监会还要求,中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应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营业范围、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等要求。

此前,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已先后开业。

(编辑:田跃清)


来源:  中国证券网 见习记者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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