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新规半年记:大宗减持缩半,从业人员转行

来源: 第一财经APP 郭璐庆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Wind统计显示,减持新规下发后的6月1日至11月5日,615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在二级市场发生减持行为。去年同期,则有862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在二级市场发生减持。

距离减持新规落地半年期还有20天,5个多月来,上市公司减持得到有效遏制,减持规模同比减半,由于减持新规下定增、大宗交易受限颇多,亦有相关从业人员选择改行。

Wind统计显示,减持新规下发后的6月1日至11月5日,615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在二级市场发生减持行为。去年同期,则有862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在二级市场发生减持。

减持新规下,股东减持需求仍然旺盛,不过在应对“减持”情况时,上市公司相关各方已经十分审慎。此外,协议转让这类过去较少用到的转让方式也逐渐成为热门。

减持新规威力尽显

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随后,两大交易所相继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饱受诟病的减持乱象迎来“史上最严”监管风暴。

距离减持新规下发近半年后,减持新规威力已大大显现。

Wind数据显示,按照公告日期统计,今年6月1日至11月5日,有615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在二级市场发生减持行为。去年同期,则有862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在二级市场发生减持。

同样,减持新规下受限的还有大宗交易。6月1日至11月5日,共发生4884次大宗交易,去年同期大宗交易次数则为7887次,同比减少38.1%。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一位之前从事大宗交易的人士由于监管趋严,大宗交易受限较多,前段时间改行不再从事大宗交易行业。

统计进一步显示,截至今年前三季度,今年来减持的上市公司家数也减少逾50%,在减持企业中,前三季度大股东减持企业数排名前五的行业为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和房地产业。

在“史上最严”减持新规下,上市公司的减持行为引来市场诸方多加关注,并且对涉嫌违规减持的,监管力度也在持续加强。

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单单在10月份,深交所发出的监管函中至少有16宗涉及到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10月13日表示,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法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及相关违反违规行为,证监会将重拳治乱,严厉打击,对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责,肩负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同时警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应谨记并严守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权、利、责边界,凡是敢触碰资本市场红线、底线的,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此外,对于上市公司所可能存在的减持问题,外界也予以了较多关注。

譬如唐德影视(300426.SZ),其第二大股东赵健因与其妻子离婚,双方持股(占公司总股本8.01%)分割。由于双方分配的持股比例均低于5%的减持新政红线,四季度伊始,“为减持而离婚”的传言不胫而走。

日前,唐德影视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唐德影视、赵健、陈蓉等三方分别向深交所进行过情况说明,赵健、陈蓉将继续履行赵健原先所做出的锁定承诺,二人可减持股数与财产分割前承诺数量并未发生变化,所以“不存在计划通过离婚析产变相减持的情况”。

第一财经记者也获悉,除了延续此前的锁定期要求,陈蓉比照董事持股锁定要求作出附加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25%,如果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

从该承诺来看,尽管两人持股已经低于5%,但是仍然匹配减持新政的要求,这也反映出在应对“减持”情况时,上市公司相关各方已经十分审慎。

协议转让成“香饽饽”

虽然减持新规严格限制了大股东等的减持,但是减持的需求仍然客观存在。

“一种情况是,到年底企业需要做账,这个时候若面临资金的需求,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需求比较强烈,需求也很急;二是包括之前大小非解禁后,上市公司也可能有资金需求,因此可能包括通过减持、质押等融资取得资金渠道。能通过质押解决当然可以,如果不行的话只能是通过协议转让,另外股东本身也有流动性的需求。”北京一位并购重组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股东的减持需求是一直存在,不过减持新规后的确压制了需求,减持难度也增大了。相关的定增、大宗交易等也肯定会受到限制。”华东一家上市券商投行人士也表示。

另外,上市公司的股价上涨也是部分大股东减持套现的原因之一。以9月份减持金额超10亿元的海康威视(002415.SZ)为例,其年初以来股价涨幅高达104.68%。9月27日,海康威视公告,公司副董事长龚虹嘉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1.07亿股,占总股本的1.16%。

在减持新规压制定增、大宗交易等传统减持手段后,另一类此前应用较少的协议转让则成为了“香饽饽”。

最近的一个案例是,11月4日,国祯环保(300388.SZ)公告,铁路基金7亿元受让日资方股权,成国祯环保第二大股东。日本丸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丸红合计持有3943.65万股(占总股本的12.9%),协议转让给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为18.08元/股,转让款7.13亿元。

截至11月5日,5月27日减持新规发布后,逾80家上市公司的相关股东展开协议转让。

与此同时,“协议转让+委托表决权”组合案例也不断出现,这个组合则涉及到了控股权的易主。

上个月下旬,汇冠股份(300282.SZ)公告,控股股东和君商学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10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卓丰投资,同时,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和君商学拟将剩余所持公司1552.12万股投票权委托给卓丰投资。交易后,卓丰投资成为汇冠股份新的控股股东。

“协议转让的话,是一种点对点的模式,小额的交易不太好找,要求的量比较大,现在的确是有一些通过转让控制权的方式来转让股份,增加的案例多是跟控制权转让相关的。”上述并购重组人士称。

“但这个方式也有一定争议,比如原大股东转让了一部分实现控制权变更后,假设还留了较多部分,到后面若提前协商解除,实际上上市公司控制权便再次发生了转移。我觉得不是很严肃,有一些道德风险。”该并购重组人士也表示。

(编辑:郑惠敏)

来源: 第一财经APP 郭璐庆

苏言
金评媒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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