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实招求实效:加强顶层设计 全面保护投资者

来源: 证券时报网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紧扣投资者需求,把保护投资者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度建设、日常监管中全面落实投资者保护要求,推出了一系列保护投资者的创新举措,投资者保护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在上半年热播的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中,老检察长陈岩石说的一句话感动了无数人:什么技高一筹啊?你心里有老百姓,你就技高一筹!

中国股市有几千万投资者,股市涨跌直接关乎成千上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多次强调要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如泰山”、“是天大的事”。心里有投资者,资本市场监管工作就能技高一筹。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紧扣投资者需求,把保护投资者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度建设、日常监管中全面落实投资者保护要求,推出了一系列保护投资者的创新举措,投资者保护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投资者保护全方位展开。从顶层设计着手,夯实投资者保护制度基础;强化监管,全链条贯彻投资者保护要求;持续做好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加入到现金分红队伍;首例创业板造假上市公司一退到底;持股行权试点范围扩大、“先行赔付”制度不断完善。

1.加强顶层设计,夯实投资者保护制度基础

2013年12月底,在已经形成的包括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刑法及大量行政法规在内的法律体系之外,国务院又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意见》是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纲领性文件,首次全面构建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精神的重要举措。

借着《证券法》修订的契机,证监会积极推动强化投资者保护的要求。如增加投资者保护专章,增加规范现金分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利益损失补偿、法律救济渠道等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行为,防止上市公司滥用停牌、复牌损害投资者权益;增加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处置系统性风险的职责等。

2.鼓励现金分红,让“铁公鸡”拔毛

今年3月17日,中国神华推出每10股送29.7元、共计590.72亿元的现金分红方案,惊艳市场。

4月8日,刘士余在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时表示,从长期看,如果上市公司不对股东分红,就是击鼓传花。他指出,无正当理由不分红极有可能是财务造假,证监会要支持分红上市公司,对不分红的“铁公鸡”要严肃处理。

证监会规定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此外,还将现金分红及信用情况纳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范围,对综合回报良好的公司给予简化流程、宽允豁免等支持。这些举措提升了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积极性。

3.严把 “产品”质量关 ,防止企业带病上市

投资者进入市场,是为买股而来,而股票就是投资者所要购买的商品。监管机构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严把“产品”质量关。在今年2月26日召开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刘士余表示,“大家不要在乎每周上市、过会的企业多几家、少几家,而是应该在乎过会企业的质量”。

2015年重启IPO以来,为了全流程加强新股质量把关,证监会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努力:一是依法严格审核,防止企业带病上市;二是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纳入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今年1-7月证监会共审核了329家企业首发申请,其中43家被否决,否决率为13.07%,远高于2016年2.21%的水平。

不仅如此,在IPO新规中,还建立了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要求首发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要求保荐机构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作出先行赔付承诺。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陈洁认为,投资者在因证券欺诈行为而蒙受损失时,能否得到公平而及时的补偿,是检验证券市场“三公”水平的一个重要判断标准。旨在为因欺诈受损的投资者提供法律救助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就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的重要法律机制。

4.探索先行赔付,开展诉讼试点

投资者的损害赔偿是困扰资本市场多年的难题。由于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涉及面广,近年来,监管部门在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受损害投资者的赔偿问题。具体做法有:

一是积极探索先行赔付机制。即在司法途径外,促成违法主体主动承认错误,弥补投资者损失。这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2013年平安证券、2014年海联讯大股东、2017年兴业证券先后主动成立了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偿了相关主体因虚假陈述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二是开展支持诉讼试点。2016年首次通过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支持投资者提起诉讼。

记者从投资者服务中心了解到,投服中心已代理开展了匹凸匹(现\*ST匹凸)、康达新材、上海绿新(现顺灏股份)、安硕信息、海利生物、鞍重股份及\*ST大控等75起维权案件的诉讼工作,并取得进展:5月19日,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胜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鲜言、“匹凸匹”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判决其责任人赔偿14名投资者损失合计233.89万元;近日,“康达新材”案11名投资者再次胜诉,20余万元赔偿金已全部执行完毕。这些举措得到了投资者的肯定。

5.持股行权示范,提升中小投资者股权意识

2016年5月11日,在柘中股份的股东大会上,出现了一名特殊的中小股东:中证投服中心。在现场,其负责人代表该中心行使股东质询权和建议权,提出了多个问题与建议。

持股行权,这是监管部门加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积极探索和重要创新举措。正如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所说,A股市场很特殊,投资者几千万人,个人投资者交易额占比超过80%。在这样的市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最艰巨的任务。长期以来,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不尽人意。投服中心通过依法购买、持有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00股A股股票,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通过示范效应提升中小投资者的股权意识。

记者从监管部门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投服中心已全面持有沪深交易所除停牌公司之外的所有3300多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这些公司的小股东,全力持股行权。一年多来,投服中心共计行权580余次。目前持股行权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全国,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引导中小投资者理性投资和维权,发挥了示范作用。

上交所“投资者声音调查平台”的数据显示,80%的投资者对持股行权工作表示认可,他们希望通过投服中心带动,参与到行权活动中来。有投资者表示,持股行权为投资者增加了一双眼睛、打开了一扇窗户,以后要充分行使股东的权利,做一名积极理性的股东。

下一步,投服中心将以股东的身份进一步加大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力度。

6.不允许大鳄“呼风唤雨”,对散户“扒皮吸血”

长久以来,资本市场上机构大户及“牛散”以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称王称霸,散户成为买单者,很多人对这种不正常的“常态”非常痛恨,感到无奈。今年2月10日,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刘士余将矛头直指“资本大鳄”,表示资本市场不允许资本大鳄“呼风唤雨”,对散户“扒皮吸血”。

3月30日,“资本大玩家”鲜言领到了34.7亿元“史上最大罚单”。此外,唐汉博及其“唐家班”罚没款合计逾12亿元;黄信铭团伙操纵多只股票被罚6.48亿元;中鑫富盈集中资金操纵2只股票被罚5.89亿元;前发审委委员冯小树违法炒股被罚4.99亿元。依法、全面、从严的执法重拳频频出击。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保持监管执法工作的高压态势,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出重拳”。今年上半年共作出113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共计63.61亿元,超过2016年总和。自2015年以来,证监会在两年半时间内的行政罚没额超过171亿元,是前十年总和的4.7倍。

7.抑制投机“炒壳”,防范“忽悠式”、“跟风式”重组

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特定股东减持、退市等各项制度。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抑制投机“炒壳”,防范通过“忽悠式”、“跟风式”重组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针对上市公司特定股东减持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原有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有效规范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行为。完善并坚定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安排,在退市工作中突出投资者保护主线,既让“带病公司”远离市场,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同时又做好先行赔付、退市整理期、风险警示等工作,保护好中小投资者权益。

对于喜欢炒壳股、重组股的投资者来说,未来的日子将愈发艰难。但对于投资者群体和整个资本市场来说,这正是正本清源的好事。

8.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合的投资者

“把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合的投资者。” 2016年12月12日,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公布,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投资者到经营机构办理业务,可以感觉到经营机构的适当性管理更加规范了。

据证监会有关人士介绍,《适当性管理办法》是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的专项规章,是统领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母法”性质的法律文件。它秉持在证券市场全面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的立法定位,核心是以落实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为主线,以投资者分类和产品分级为基础,以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为目标,实现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而言,由于其在信息获取、产品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等方面处于弱势,通过要求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相关义务,禁止将产品销售给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禁止不适当、不匹配的行为,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识别风险,减少其承受超出其能力的风险损害。

9.投资者教育,一直在路上

面对几千万的中小投资者,如何为他们提供便捷的、专业的、公益性的、富有效率的教育服务,一直是摆在证监会面前的重大课题。2016年正式命名和授牌13家首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打造公益性、一站式的投资者教育服务场所,可视作其在投资者教育方面平台化、机制化的探索和创新。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投教基地成立至今,各实体基地共服务社会公众10万多人次,互联网基地总访客数达500多万人。据介绍,今年启动第二批国家级投教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环节。

此外,证监会还部署开展“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活动。围绕“远离内幕交易”、“警惕市场操纵”、“谨防违规信披”、“防范违规经营”四类主题,发布典型案例,生动形象地阐明规则红线、风险底线,有针对性地普及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知识,明晰相关法规底线要求,帮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认清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澄清投资者在认识上可能存在的误区,提高识别和防范风险能力,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郑惠敏)

来源: 证券时报网

颜汐
金评媒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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