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学者:日本P2P市场落后中国10年 模式无法照搬

来源: 证券时报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目前日本国内P2P业务与中国P2P模式不尽相同,已有平台的业务模式更类似于中国国内的股权众筹。但出借人的心里和行为习惯有所不同。

8月16日讯,根据埃森哲数据统计,2016年中国科技金融企业总共获得了100亿美元的投资,占亚太地区科技金融领域投资总额的90%。相比之下,日本的科技金融企业筹集到的投资资金仅为1.54亿美元。

近日,日本神户大学及广岛修道大学经济学研究人员考察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时说,目前日本国内网贷市场发展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相当于中国P2P市场在2008年的发展水平,且中国的发展模式不可复制。

中日在科技金融、网络借贷等领域发展阶段和模式区别较大,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日本在科技金融领域的发展较英美及中国而言相对缓慢。“中国的P2P市场,金融科技的发展非常迅速,在世界上都非常有名。而目前日本国内P2P市场的发展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只有几十家公司,相当于中国P2P市场在2008年的发展水平,”广岛修道大学经济科学部刘亚静博士在交流中表示。

日本在科技金融方面的落后主要与日本的监管政策、传统金融体系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以及传统文化等相关。

上述日本经济学学者认为,日本国内对个体借贷的监管非常严格,不同主体之间相互借贷必须进行登记注册且遵守相关的放贷业务法案。因此,目前日本国内P2P业务与中国P2P模式不尽相同,已有平台的业务模式更类似于中国国内的股权众筹。相较而言,个人对个人民间借贷在中国的经济实践中不仅一直存在,且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协议无须履行登记或许可程序,即受到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严格保护;反倒是面向较多对象的股权筹资方式一直受到严格监管。另外,日本传统金融体系对于中小微企业的支持较为充分,除银行等机构外,还有专门的民间组织、机构从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因此,中国P2P行业发展的原生动力,即通过P2P模式覆盖传统金融体系无法覆盖的借款需求,无法在日本简单复制。

从出借人(理财人)角度看,日本理财人在进行投资时往往十分谨慎。神户大学教授地主敏树称,日本理财人普遍认为只有在借款人所在地域上比较近、相对而言较为熟知的情况下,才能放心地出借资金。

但中国出借人的心理和行为习惯有所不同。被考察的企业之一人人贷称,中国用户在选择网贷理财产品时,对于地理位置距离的选择倾向并不明显,两国用户在投资理念上存在明显差异。中国是高度互联网化的社会,移动互联网发展速度处于世界领先,如果理财人能够接受网络借贷的方式,实际上就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熟人借贷的心理障碍。

(编辑:田跃清)


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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