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开启规范发展之路 引导良币驱逐劣币

作者: tntech-op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本次《通知》出台代表着监管将规范校园贷市场,有望通过充分竞争实现自然淘汰,最终将实现良币驱逐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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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对于存量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表。

此前,“学生不堪重负自杀”、 “裸条”、暴力催收等一系列恶性事件让“校园贷”污名化,大有成为过街老鼠之势。

为此,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就曾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不少网贷机构暂停或推出了校园市场,校园贷乱象在政府整治和行业自律下初见效果。

而本次《通知》出台代表着监管将规范校园贷市场,有望通过充分竞争实现自然淘汰,最终将实现良币驱逐劣币。

存在有其合理性,但未必是门好生意

毋庸质疑,校园贷的出现有其合理性。

学生也是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其行为必然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步调。而随着经济发展,可供大众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日趋丰富,休闲娱乐性支出增加、奢侈品消费兴起;同时,居民的消费习惯也开始发生变化,超前消费、透支消费被大众所接受。

学生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接受信息的渠道与成年人几乎无二,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也相应受到影响,加之其心智尚不成熟,很容易出现炫耀性消费、攀比性消费的现象。当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缺乏资金的时候就会产生贷款的需求,针对学生的贷款即“校园贷”就应运而生了。

但是,校园贷未必是门好生意。一是学生经济上尚未独立、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其偿还能力不能保证;再是国内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教育不到位,学生的信用意识淡薄,对贷款违约带来的恶劣影响不清楚或不在乎,道德风险与校园外的成年人相比并不低。

天津市某大型国有银行数据的教育助学贷款的不良率为4.01%,高出整体零售贷款不良率4倍多(数据来源:自媒体田野麦穗)。学生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作为公益性质贷款其不良率尚且如此之高,商业贷款面临的风险可见一斑。

整体市场规模可观,布局未来优质客户

既然不是好生意,那为什么还有包括银行在内的这么多商业机构趋之若鹜呢?答案无他,还是经济利益的驱动。

实际上,学生消费规模和接受消费金融服务的整体规模尚属可观。由中国校园市场联盟联合调研的《2016中国校园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大学生消费市场总规模达到6850亿元。如此大规模而且在持续增长的消费市场背后可挖掘的贷款机会自然不会小。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6年中国大学生消费金融市场研究报告》预计,2017年学生消费金融市场将突破1000亿元交易规模。

巨大市场规模和发展空间,吸引了各类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希望获得客观的商业收益。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预期学生在未来是具备较强消费实力和金融需求的优质客群,希望通过提供校园贷服务来提前锚定未来的优质客户。正因此,包括银行在内的机构都对校园市场非常感兴趣,有专门针对名校学生的贷款平台出现,有贷款平台针对学生打造专属产品来培养消费习惯……

监管法律法规缺失,利益驱动乱象丛生

尽管校园金融市场被金融服务机构所看重,但该领域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利益驱动的野蛮生长导致乱象丛生。

其实最早是银行率先在校园中提供贷款金融服务。2003-2009年,银行瞄准学生群体投入巨大资源推广校园信用卡,曾经开启了校园贷的第一个黄金期。当时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校园信用卡发展飞速,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各银行发行的校园信用卡“三高现象”严重:高注销率(70%左右)、高睡眠率(曾高达80%)和高坏账率(持续高于普通信用卡2个百分点左右),经济效益并不乐观。此外,学生透支消费给家庭带来巨大负担也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2009年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学生发放信用卡遵循审慎原则,且必须满足两点要求:一是满18周岁,二是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承担相应还款责任。校园信用卡市场至此迅速降温,银行机构淡出校园市场。

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网贷机构对银行发起的这块领域发起了进攻。消费分期业务是较早提供的服务,学生通过平台分期购买心仪的产品后,逐月还款、利息适当的特点让这一业务颇受欢迎;随后出现了现金贷款业务,初衷是满足学生在消费中产生的现金需求,这一业务利润更高引得更多机构入场。

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法律法规,线下高利贷也趁机进入校园市场,更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诱骗、威胁、欺诈的方式活动造成了恶劣影响。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才让“校园贷”污名化,不少正规的网贷机构也为此背上黑锅。

健全法律法规监管框架,发挥行政市场双重作用

那么,校园贷到底该何去何从呢?学生的金融服务需求又该如何满足呢?

首先要为政府出手监管校园点赞。学生群体与普通消费者相比属于弱势群体,校园作为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场所也容不得不良风气侵蚀,政府整治校园贷款不仅保护的是学生权益更保护了全社会的公共利益。

不过,仅仅由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校园贷”服务有些力不从心。业内人士指出,8年之后重返校园市场的银行,如果在审核、风控上处理不到位,仍可能重蹈覆辙;另一方面,校园贷市场规模较小而开展业务的难度大、成本高,银行未必有意愿和动力去推动。即便银行有意愿推动,但是因为自身团队、技术实力、运营机制的限制,能否提供真正符合学生需求的服务也难说。

笔者认为,健全校园贷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框架, 发挥行政市场双重作用,引导良币驱逐劣币,或是一条可行之路。

未来,希望监管部门制定校园贷平台的准入机制、业务规范和明确的处罚办法,引入银行和其他市场化机构在政府监管下依法开展业务,发现违规问题及时依法从严处理。从而,既将行不法之事的非法平台和个人驱逐出场,又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为学生提供最具性价比的贷款服务,从供给端规范校园贷发展。

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财商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理念,杜绝奢侈性消费和攀比消费,量入为出合理理财,避免不必要的贷款和减少恶意逾期;学校应对学生进行信用教育,说明贷款对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培养学生征信意识,引导学生维护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同时,有关部门应将学生信用记录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中来,提供“校园贷”服务的机构可以查询参考,也对学生形成提醒作用:重视个人信用记录,谨慎贷款,诚信履约。

如此一来,合法机构在监管框架下规范地开展业务,通过征信体系获取风险定价的有效参考,在为学生提供高性价比的正规贷款服务的同时保证机构的正常盈利;充分的市场竞争实现自然淘汰,法律惩处打击非法活动,最终将实现良币驱逐劣币,校园贷或会迎来良性发展的未来。

(编辑:郑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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