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下发P2P平台整改通知书

   

金评媒(https://www.jpm.cn) 报道:湖南省金融办近日已经向平台下发《P2P网贷机构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通知书》(下称《湖南整改通知书》),并向地方监管层下发《湖南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湖南备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内部征求意见。

平台收整改通知书 最快8月开始备案

据了解,已经有平台收到《整改通知书》,但数量不多,知情人士称“只有长沙地区的2-3家”。

《湖南整改通知书》主要提及风险整治小组发现的问题,并向平台提出整改要求。需关注的是,此次收到整改书的平台将可能成为湖南地区第一批完成备案的平台。

还有业内人士透露,湖南地区已经劝退了几十家严重不合规范的平台,也有几家选择了主动退出,退出方式多为良性退出2016年底开始至2017年初,在湖南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小组的风险排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平台存在严重不合规现象,尤其是越过8·24号国办文件的红线。对于取缔平台具体数量,尚未得到有力证实。

据知情人士透露,6月底,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平台将提交整改报告,当前正抓紧进行自我整改,如顺利,最快可在8月开始提交备案材料。湖南同北京一样,落实“合规一家,备案一家”的思路。

意见稿:区县政府为网贷机构监管第一责任人 平台发起人资产不低于500

针对《湖南备案征求意见稿》,湖南地区实行各县市区(具体包括:区、县、县级市、高新区)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受理、市州政府金融办初审、省政府金融办备案制。而同样是省级行政区的广东地区则提出,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实行注册地所在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受理,省金融办统一备案制;而根据需要,区(县、县级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可负责相关资料受理工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湖南备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县市区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受理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申请时,县市区政府需履行网贷机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责,愿意承担其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及处置责任。在备案登记后的管理中,也做出同样强调。


 


秦楠楠
金评媒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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