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财付通被罚3万事不小,实名认证监管落地事更大

   

金评媒(https://www.jpm.cn)报道,5月10日,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同一天,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财付通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这是两大支付巨头首次因违反监管规定吃到罚单。

支付宝及财付通积极回应处罚

支付宝负责人回应称:

为贯彻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支付宝在去年年初就启动了相关的系统升级和改造工作,并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用户理解、认可账户实名制给大家带来的帮助和价值,完成相关的认证工作。在相关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们非常感谢人民银行对我们的耐心帮助与大力支持,高度认同人民银行的相关指导意见和行政措施。目前,支付宝已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落实工作,之后将更加严格执行规定要求。我们相信,行业的健康和有序发展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有力指导,将继续高度拥护和认真落实相关规定,与监管部门一起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财付通也就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公示回应称:

已就相关情形按照人民银行要求进行了落实。自《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发布后,财付通第一时间全面启动了落实支付账户实名制的相关工作,并一直在通过产品引导、用户教育等多种形式,争取妥善、到位地推进实名制的落地工作。

从上述回应中不难看出,两大支付巨头是由于个别账户未落实实名认证,被央行处罚。

实名认证监管政策落地事大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要求,所有非银行支付机构用户开展网络支付业务前均需完成用户强实名认证。第三方支付机构用户要被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实名验证用户,一类是非实名验证用户。《办法》规定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Ⅰ类账户主要适用于小额、临时支付,身份验证最为简单快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如果要开立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则分别要通过至少3个、5个外部渠道以非面对面方式验证客户身份信息,分别为年累计10万元和年累计20万元。

《办法》要求支付机构用户身份实名验证,主要考虑如下:一、是支付账户体现着消费者资金权益,只有实行实名制,才能更好地保护账户所有人的资金安全,才能从法律制度上保护消费者财产权利和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二、是账户实名制是经济金融活动和管理的基础,账户是资金出入的起点与终点,只有落实支付账户实名制,才能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从而切实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要求,防范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坚持账户实名制有利于支付机构在了解自己客户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改善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为提升和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今天同时公示对两家支付巨头的处罚,表明了央行对行业的监管态度:用户实名认证政策要落实。央行此次对两家支付巨头的处罚金额虽较小,更多的是起到警示作用及表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决心。

今年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行为监管趋严,监管层的处罚频率和力度明显增加。截至目前,央行共开出51张罚单处罚支付机构。仅2017年年初到现在,已经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了10张罚单。此前,银联商务、通联、易宝、快钱、杉德、卡友等机构均因为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规定或违反反洗钱规定等原因被相继处罚过。部分机构收到的处罚高达百万甚至千万的罚款。

央行等监管部门加大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防范和整顿,“严监管”成为支付领域的新常态。


(责任编辑:马焕)


依凡
黄依凡,金评媒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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