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业务或将计提10%风险准备金

来源: 财新网   

近百万亿规模的资产管理市场或将迎来统一监管的顶层设计。

近期,财新记者获悉,央行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资产管理产品统一比标准,以此打破刚性兑付,缓释风险,防止2015年的“股灾”、2016年的“债灾”在2017年重演。

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对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管理,强化资本约束及风险准备金,统一杠杆、消除层层嵌套等要求。不过,该 《意见》何时下发执行,内容是否还有调整,均存变数。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相关监管机构的回应。

据财新记者了解,《意见》将资管产品划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类,在公募产品中新设“小公募”,可以豁免注册许可,满足条件任一即可:面向合格投资者,或12个月内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门槛是仿照资管计划的认购要求设定,有承接券商资管计划的作用。对于“小公募”产品是否合理,各部委存在争议,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持保留意见。

在强化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上,《意见》统一要求:金融机构按照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产管理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原因给资产管理产品财产或者客户造成的损失。

不过,《意见》并没有对计提风险资本做出要求。据财新记者此前从多位监管人士处了解,央行曾一度试图对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资管产品计提1%的风险资本,并要求在一年之内清理规范存量业务,但这些要求最后都被删除。

央行指出,统一计提风险准备金的要求,是为了防止监管套利和风险“出表”。央行指出,虽然之前各类金融机构都有计提要求,但是计提比例不一,为管理费的10%或15%等等,这些差异恰恰是造成监管套利的重要诱因,也容易导致信用风险被掩盖。

对于风险准备金计提的安排,参考了现有公募基金的风险准备金计提制度。据财新记者梳理,银监会方面,对于信托的风险资本约束不一,其风险资本在0.1%-1.5%不等,是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损失金;按2016年7月流传出的银监会理财新规来看,对于净值型、结构性等理财产品,要按照产品管理费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其余额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可以不再提取。

证监会则要求,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分别按专项、集合、限额特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2%、2%、1%、1%计算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基金管理人须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10%,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证监会已参照公募基金,要求基金子公司按照管理费计提10%的风险准备金,但对母公司专户尚未提出相应安排。

保监会出台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从投资计划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

《意见》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资本约束机制,确保资本与其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承担的实际风险相匹配。不过,金融机构通过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或者开展资管业务名实相符的,不受资本约束的制约。

但是,对于如何理解“名实相符”,市场目前还存在疑惑。一位资管市场资深人士指出,正是因为目前国内的资管业务大部分是影子银行,法律关系不清晰,刚性兑付预期下带有负债属性,所以对这类问题予以资本约束。

来源: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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