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字当头:今年险资运用监管工作定调

来源: 金融时报   

随着资金规模快速增长、投资能力大幅提升,保险资金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保险资金运用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当前,金融领域风险积聚,保险资金运用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个别保险机构暴露出一些新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需要全行业对这些问题认真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在近日召开的保险资金运用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会议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保险行业要正确把握保险资金运用内在规律,始终坚持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从根本上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反思问题  汲取教训

2012年以来,保监会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总体思路,在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切实防范风险,有效化解了过去保险资金运用配置渠道单一、收益率长期低下等突出问题和矛盾,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5年来,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快速增长、资产配置结构不断优化、投资收益稳步提高、资产风险总体可控、投资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了与实体经济的全面对接,保险资金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但同时,保险资金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主要包括非理性举牌、与一致行动人非友好投资、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激进经营和激进投资、产品多层嵌套和监管套利等问题。

究其原因,陈文辉指出,首先,思想认识不到位是根源,个别机构缺乏对金融规律、保险规律和保险资金运用规律的正确认识。其次,公司治理缺陷是先天基因,个别机构公司治理形同虚设,缺乏对大股东的有效制衡,职业经理人履职不到位。再次,行业竞争压力和低利率环境是外部因素,个别中小保险公司急功近利,贪快求全,片面追求规模和利润。此外,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监管制度、交易规则等还不健全,也为其提供了可乘之机。

把握规律  持续发展

陈文辉要求,保险行业要正确把握保险资金运用内在规律,始终坚持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从根本上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坚持稳健审慎。这是保险资金运用的文化、传统和基因。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即使进行战略投资,也应当以参股为主。二要坚持服务主业。“保险业姓保”,保险资金运用也姓保,要正确处理保险的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的关系,保障是根本功能,投资是辅助功能,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不能舍本逐末、本末倒置。三要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多元化投资。要做长期资金的提供者,不做短期资金的炒作者;要做市场价值的发现者,不做市场价格的操控者;要做善意的投资者,不做敌意的收购者;要做多元化、多层次资产配置的风险管理者,不做集中投资、单一投资、激进投资的风险制造者。四要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基础,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保险行业要从认识上、机制上、技术上把资产负债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五要坚持依法合规。保险行业要严格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则,决不触碰监管红线,要持续加强机构自身制度、规则建设,确保制度有效运行、职责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位。

防范风险  回归本源

“2017年可能是保险资金运用非常困难的一年。”陈文辉坦言,保险业资产端和负债端的矛盾仍然突出,保险资金运用面临利差损风险和再投资风险。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的短期流动性风险需要引起高度关注。保险资金面临的债券市场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形势严峻。

未来一段时期,保险公司要把防范风险放在工作首位,切实增强风险意识,专注主业,回归本源,充分认识到防范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于风险问题要保持高度警惕和敏感,及时发现和防控风险;切实增强底线意识,牢牢守住制度红线和风险底线。

陈文辉强调,反思问题、防范风险和强化监管是为了更好地改革、创新和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和“资产荒”,要继续坚持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方向不动摇,积极支持和引导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要充分利用保险资金长期性和“逆周期”投资优势,把握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富管理中的重要战略机遇,开展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金融的本质是服务实体经济,保险资金在服务实体经济中要努力成为价值的发现者、引领者和创造者,要着眼于发挥价值发现和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积极作用,要着眼于推进创新和提高生产率,要着眼于良性互动和共生主义,在创造真实价值增量的同时,实现财富增长。

强化监管  守住底线

陈文辉指出,2017年及今后一段时期,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将牢牢把握“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的定位,扎实推进保险业防控风险、服务大局、改革发展三大战略,切实把“防范风险和强化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处置存在的风险隐患、撤销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能力备案、处罚违规机构、问责投资责任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实施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支持稳健规范的机构拓展业务,限制或取消高风险保险机构的有关业务,把差异化监管和分类监管落到实处。二是“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从实从重从紧强化保险资金运用日常监管工作。从严规范保险资金关联交易行为,从严加强投资能力管理,从严把关产品注册、备案和核准,从严问责和处罚。三是加快推进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实现资产端和负债端的良性互动。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的定量评估、定性评估和压力测试等规则。四是以防风险为中心,加快构建保险资金运用现代监管框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创新监管工作和强化监管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支持保险资金服务好“实体经济发展”这个大局。推进保险资金支农支小。六是积极支持创新发展,坚定不移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

来源: 金融时报

亦轩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扫码或搜索 "JPMMedia"
    关注金评媒微信公众号
    互联网金融媒体 | www.jpm.cn 关于金评媒 加入我们 订阅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