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与汉能就复牌条件形成共识

来源: 财新网   

香港证监会1月23日发布公告称,已就汉能薄膜发电复牌提出两项要求:不会向香港证监会的两项法庭申请作出抗辩,并刊登一份披露文件以澄清导致香港证监会暂停汉能股份买卖的疑虑。汉能回应称将努力达成香港证监会对公司提出的要求。

香港证监会于1月23日在香港原讼法庭展开法律程序,申请法庭对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00566.HK,汉能薄膜发电)前主席李河君和四名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岚、王同渤、徐征及王文静作出取消资格令。

香港证监会同时寻求法庭颁令,要求李河君令汉能母公司——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汉能控股)及其联属公司,根据多份销售合同,支付汉能薄膜发电的所有未偿付应收款项,并要求李河君签立一份付款担保。

香港证监会表示:上述五名董事没有对汉能薄膜发电长期执行的业务模式提出质疑。这种业务模式主要是指汉能薄膜发电向关连方汉能控股及其联属公司销售太阳能电池板生产系统,将其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香港证监会还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产生了应收款项,这五名董事没有对关连方财务状况和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进行适当评估。

香港证监会续指,他们没有采取恰当措施追讨应收款项,因为他们把关连方的利益置于汉能薄膜发电利益之上,没有以上市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

原讼法庭将于2017年5月31日就有关呈请进行首次聆讯。

已停牌逾一年的汉能薄膜发电此前表示有意寻求恢复股份买卖。香港证监会1月23日就恢复有关股份的买卖订明两项要求。证监会提出的条件是:上述五名董事同意不会就有关法律程序和香港证监会申请取消他们的董事资格提出抗辩;李河君也同意不会就香港证监会申请法庭颁令、要求其担保支付应收款项提出抗辩。

此外,香港证监会还要求:汉能薄膜发电刊登一份披露文件,当中须提供有关该公司、活动、业务、资产、负债、财务表现及前景的详细资料,以澄清导致香港证监会暂停汉能薄膜发电股票买卖的疑虑。汉能薄膜发电须向香港证监会董事局提交该份披露文件,但董事局不保证会同意股票可恢复在港交所买卖。

香港证监会强调,证监会是在调查自2010年以来的多宗非常重大关连交易后,才采取上述行动的。

汉能薄膜发电当日晚间发布公告指:李河君及四名董事没有作出抗辩的打算;公司正在准备披露文件,公司已委聘财务顾问对集团进行尽职调查,委聘2015年5月20日,汉能薄膜发电的股价断崖式跳水。当日开盘一个多小时后,股价暴跌接近47%而停牌。2015年7月15日,香港证监会暂停汉能薄膜发电股份买卖,该公司至今没有复牌。

来源: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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