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新规出台 国家加强引导扶持

作者: 罗浩杰   

2016年12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征求意见稿》),笔者将从行业从业者的角度,对这份文件作出一番解读。

事实上,汽车贷款是传统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做了很久的一块业务,这份针对04年《汽车贷款管理》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是基于04年前车贷行业发生的问题所做的一些调整。

回顾车贷市场热现象

04年之前,汽车贷款市场,包括二手车,抵质押贷款非常火爆的,但是后来市场出了很多风险,这个项目被监管层叫停了。之所以会出现那么多状况,里面涉及很多很复杂的原因。我们知道,那时中国的整个金融体系,特别是银行体系,评估(对车的评估)、内控、对人员的管理等,并不是很完善。

笔者尚且记得,当时汽车贷款市场的保险履约,包括信用保险和履约保险,或者称之为“信用保证保险”的担保方式,在整个汽车领域应用很广。当时出了问题后,这块业务慢慢停滞下来了,大概04年之后,基本是走向了尾声,到了07年、08年,汽车抵押质押贷款几乎是销声匿迹,直到2012年之后,才再次被人提起。最近的招财宝侨兴银行项目,正是履约保险的典型例子。

五点重大变化

在中国,很多事物都是遵循“试着做”的规则,它试一段时间后会停下来,根据得到的经验教训来做进一步改良。这次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就是这样的情况,其与2004年《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相比,有了几个变化:

第一,新设了新能源车的定义。04年之前,市面并没有新能源车的概念,包括完全电力驱动的电瓶车,太阳能车等。在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监管层在里面增加了新能源车的定义,可以被视为是与时俱进的举措。另外,本身国家一直在推新能源车,把它当做中国很重要的事物来推,修订征求意见稿也是适应了政策的方向。我们把目光放得更长远一点,新能源车的定义加上去后,有助于促进新能源车的发展。中国整个汽车工业的国际竞争力还是较弱,如果想要有所突破,就只能另辟渠道,而发展新能源车会是一个比较好的突破口。

第二,完善了汽车贷款管理。在这之前,贷款机构发放汽车贷款时,是要求要有抵押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变动为:根据信用情况,可以不用担保。这里面,其实提到一点:要求信用良好。比如,信用卡的发放,并不要求抵押物,也不用担保。因此,从操作层面来讲,修订征求意见稿也是适应了市场需求。如果银行贷款可以做到不用抵押,去担保,那么汽车贷款也应该是可以采用这样的操作方式,同样直接对信用状况达标的贷款人发放消费贷。

第三,贷款金额比原来更加弹性了。在修订征求意见稿之前,汽车贷款金额是固定下来的,比如说是一手车贷款,自用车贷款不能超过八成,商用车贷款不能超过7成,如果是二手车贷款,则规定是贷款金额不能超过5成。修订征求意见稿将这个规定改为,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将由央行和银监会来决定,根据宏观经济、行业的情况,来做上下调整,贷款的弹性变得更大了。

第四,贷款主体得到进一步扩容。04年的管理办法中,贷款主体是商业银行跟一些农信社,以及有贷款资质的非银机构,像是汽车金融机构,比如吉利自己的金融公司等。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加了一个农村合作银行

第五,强化了风险管理的问题。修订征求意见稿强调内外评级,审慎使用外部评级。关于这点,监管层也在对贷款机构做一个提醒,最终的风险还是贷款机构对自己负责,银监会更多只是在做一个提醒和建议的工作。

产生深远影响

可见,这份修订征求意见稿对于整个行业,也是有蛮大的影响。因为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到,汽车贷款可以不担保,鉴于原来做汽车担保这块业务的担保公司数量不少,不用担保之后,汽车担保很大一部分业务肯定要流失。

相比起12年前,现在的监管水平已经大幅提高,所以可以把弹性放大,但有一个新问题,目前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汽车融资租赁,大家都在主打“要么低首付、要么零首付”,在这种情况下,修订征求意见稿会挤压一定的市场。

另外,汽车贷款金额的弹性放宽后,民众购车的门槛会进一步降低,对于购车的人,尤其是信用良好的那部分购车人,其购车的成本费用至少可以降下来。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罗浩杰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 新浪财经智库专家 广东电子商务商会副会长 广东金融创新研究会理事、执行秘书长 广东壹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联合创始人、党支部书记 广东金融创新研究会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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