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广西证监局已对ST慧球立案调查

来源: 第一财经   

昨日,上交所通报了对ST慧球违规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情况。今日,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能否简要介绍一下ST慧球这次向上交所提交奇葩公告的过程及交易所的监管情况?

答:前期,ST慧球因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已被本所暂停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资格,公司股票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处理)。2017年1月3日收盘后,ST慧球通过信息披露业务系统,向本所提交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共计1001项议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公告内容严重违反信息披露的规则要求,本所公司监管部门当日即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董事勤勉履职,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议案进行调整修改。公司在收到本所监管工作函后,并未按照监管要求修改。2017年1月5日,本所发现上述未经披露的公告及监管工作函在网络媒体上全文泄露,造成恶劣影响。1月5日晚间,本所向市场通报了对ST慧球相关公告的信息披露监管情况。1月6日,本所对公司股票实施了停牌处理。

二、公司股票为何停牌,何时复牌?

答:本所于2017年1月6日晨间获悉,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再次启动立案稽查。同时,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已就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3日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出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相关董事限期改正。考虑到上述情况属于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在公开披露前,本所公司监管部门对公司股票实施了紧急停牌。

本所将督促公司尽快披露前述信息。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本所将以通报形式向市场公开,并对公司股票实施复牌。

三、公司提交的股东大会议案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答:公司此次提交的股东大会议案,总数多达1001项。多数议案内容极不严肃、视同儿戏,与上市公司经营运作毫无关联。在本所明确监管要求后,未披露的公告仍在网络媒体上全文泄露。公司此种行为,无视信息披露基本义务和基本规范,公然挑衅信息披露规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丧失了上市公司守法合规、诚实信用的行为底线,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主要问题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多数议案不属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例如,“关于坚持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恋爱审批制度”“ 关于调整双休日至礼拜一礼拜二的议案”等。

二是很多议案逻辑混乱、前后矛盾,部分议案内容重复。例如,涉及公司全员薪酬调整的议案多达20余项,但有的议案是全员加薪,有的议案却是全员降薪。

三是随意更改股东提案。在未说明是否征得相关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更改了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出的“关于选举陈凤桃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是部分议案强加股东义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关于第一大股东每年捐赠上市公司不少于100亿元现金的议案”“关于大股东对中小股东以10000元每股进行全额回购议案”等。

五是议案披露不完整。所有议案仅披露标题,没有披露具体议案内容,对重大事项也未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单独披露。

四、监管部门后续拟对ST慧球采取哪些措施?

答: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处理)以来,本所持续督促公司相关责任人切实整改,尽早恢复正常的信息披露秩序。但从公司本次严重违规情形看,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治理的混乱状态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愈演愈烈。少数人操纵董事会肆意违规,相关董事违背了最基本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丧失了基本的职业操守,突破了守法底线,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部治理的混乱状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所再次强调,作为公众公司,应当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据悉,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已再次对ST慧球立案调查,并已向公司相关董事发出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前期,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诸多违规事实,本所已发出纪律处分意向书,目前正在履行相应程序。本所将结合本次违规事实,与前期违规行为一并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 第一财经

亦轩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扫码或搜索 "JPMMedia"
    关注金评媒微信公众号
    互联网金融媒体 | www.jpm.cn 关于金评媒 加入我们 订阅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