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借道网络小贷遇阻:上海监管三重门

作者: 麻袋研究院   

2017新年伊始,上海市金融办下发《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上海市首次对互联网小贷出台专门的监管办法。相比其他地区,上海的《监管指引》对互联网小贷进行了诸多限制,以下三方面的严苛规定,堪称互联网小贷监管的沪上“三重门”。

1、严格执行小额分散原则,堵死P2P平台大额标的借道互联网小贷通道

《监管指引》第十一条规定:“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此规定不仅与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监管政策相同,而且也堵死大额标的通过互联网小贷融资。这样看来,未来做供应链金融的平台只能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融资了。

相比之下,其他地区的监管就宽松不少。比如:在江苏,只要公司资本净额足够高,比如10亿元,给单个借款人放贷5000万,是不成问题的。

2、严格要求发起主体应为国内排名靠前的互联网平台或者全国性大中型企业

与之前的《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对发起人净资产和盈利性要求有所不同,此次《监管指引》对发起人的准入门槛又有极大提高。具体来说,发起人必须是排名靠前的互联网平台,或者是全国性的大中型企业。也就是说,仅仅有钱是不行的,实力一般也不行,如:地区龙头企业都未必被批准,必须是全国性的大中型企业。

《监管指引》第十三条规定:“互联网小贷公司禁止未经批准同意开展信贷资产转让及相关业务以及禁止通过互联网小额贷款平台销售或转让本公司的信贷产品”此规定既禁止了本公司产品通过平台转让,又禁止了转让其他平台的相关资产。此与重庆小贷监管明确小贷行业可以销售金融产品,包括理财、信托、保险等有一定区别3、严格要求小贷平台只准做借贷业务,不得涉及其他业务特别是P2P网贷业务。

面对如此严格的监管政策,不禁要问,P2P平台是否还值得申请互联网小贷牌照呢?

目前上海市互联网小贷监管堪称全国最严,结合2016年10月份出台的《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对小贷资金来源要求:“小贷公司借贷资金必须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在上海经营小贷业务不仅杠杆规模受限,而且申请成本巨大,相对来说,意义较小。

但是,互联网小贷在上海监管较严格,不代表在其他地方申请没有意义。据统计,P2P平台盈盈理财和积木盒子分别在江西抚州和赣州申请到了互联网小贷牌照,这对于其他P2P平台来说,在江西申请牌照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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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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