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农商行一行长称去核验母亲遗产六百万存单遭没收并被免去职务,银行:系伪造

来源: P2P内幕   

母亲过世后,刘海斌拿着一张声称是母亲留下的600万元银行“存单”,到自己供职的江苏省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辨别真假,被银行以是假的为由没收。随后,他在银行的中层干部职务,也被免去。

2015年6月底,江阴农商行报案,江阴警方以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介入调查。至今已经一年半过去了,警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母亲留下600万元存单”

刘海斌是江阴农商行的老员工。据他介绍,从1990年开始,他就在江阴市夏港信用社工作,20多年来,一步步干到江阴农商行利港支行行长的位置。

刘海斌的母亲因病于2013年5月去世。他说母亲临终前一天晚上9点多嘱咐他,有时间回老家阁楼找一个铁盒。但是她并未明说铁盒里有什么东西。由于当时只关注母亲的病情,刘海斌对这番话也没在意,以为是她在说胡话。

2015年4月初,刘海斌说,因要远赴四川省成都市担任江阴农商行双流村镇银行行长,突然想到此事,便回到夏港老家整理母亲遗物。

刘海斌告诉澎湃新闻,在母亲老房的阁楼里,他找到了一个铁盒,铁盒中放了一张显示为母亲存入江阴夏港信用社的600万元的“存单”。但由于工作安排,母亲过世后的第三天,刘海斌便从江阴赶往四川。

刘海斌向澎湃新闻提供了这份“存单”的照片,其抬头写着“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定期储蓄存单”,编号为1938353,存款人黄小妹,存入人民币“陆百万元整”,存期1年,于1995年2月7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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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存单”没有写明存款日期,而且存款人姓名、人民币大写金额、时间都是手写。加盖的公章难以辨认。但据后来江阴农商行的信访回复称,该“存单”加盖了江阴市夏港信用社股金专用章。

让银行辨认存单,被没收、被免职

由于该“存单”年代久远,加之有些字迹不清,2015年4月下旬,刘海斌让妻子拿着“存单”找到江阴夏港信用社的承继单位——江阴农商行行长任素惠去核查一下存单真假。

据刘海斌说,当天上午妻子将存单复印后,把复印件给了任素惠。当天下午,任素惠通知他们第二天带来原件。第二天该“存单”原件被该行签收。

刘海斌回忆,第二天把“存单”原件给了任素惠后,晚上她打来电话,说“存单”是假的,要没收并销毁。刘不同意没收,该行副行长卜新锋等领导赶到成都双流“给我做工作,让我不要追究了,要把原件没收销毁。”

江阴农商行副行长卜新锋告诉澎湃新闻,当时他确实去了成都跟刘海斌沟通,不过并不是让刘海斌不要追究原“存单”。“1994年的600万元可以说是天文数字,她母亲就是一个厂里的会计,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我们都认为这事是不真实的,根本不可能,就是天方夜谭。我与刘海斌是同乡,关系比较好,所以我就去劝他,作为一个银行的中层干部,这种事上不要犯糊涂。”

之后,刘海斌说,2015年6月,他又与该行董事长孙伟沟通,仍被告知不归还原件。

当年7月1日,孙海斌被银行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免去中层正职——江阴农商行利港支行行长一职。

银行的书面回复

被免职后,刘海斌自己也提交了辞呈,开始信访之路。2015年10月,他向江阴信访部门投诉,要求江阴农商行归还“存单”并告知免职理由。

对于刘海斌的信访,江阴农商行作出书面回复称,2015年4月28日,刘海斌的妻子拿着“存单”要求提取,银行组织人员对该“存单”真伪进行审查,并查阅了当时财务账册,发现无该笔“存单”记录。此外,该“存单”存在几处疑点。比如,从存单记载要素来看,无存入日期、无账号、无金额小写;经办人私章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所填写的姓名等要素均是手写,而当时的“存单”都是电脑打印等。江阴农商行还向夏港信用社主要负责人了解,当时并无其母亲存款的情况。

江阴农商行在书面回复中称,刘海斌在1992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在夏港信用社任职,完全可以接触到空白存单及印鉴。因此,该行认为,上述“存单”为虚假存单,并依据有关规定于2015年6月30日向江阴市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已立案受理,现处于侦查阶段。

至于刘海斌被免职一事,江阴农商行回复称,该事件发生以来,刘海斌多次无理索要存单款项,基于银行中层正职岗位的特殊性以及刘海斌本人的思想情况,同时为便于案件的侦查,决定免去其中层正职,并转调南闸支行工作,但刘海斌没有报到和上班,并于2015年7月14日收到其递交的辞职报告,8月5日办理了辞职手续。

该回复在江阴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网站上可以查阅。

但刘海斌对该回复并不满意:“蹊跷的地方就在这儿,我妻子是直接拿给行长任素惠核查的,并不是通过柜台要求提现。”他说,自己其实也不知道存单真假,所以就想直接找到行长核查看看,“没想到银行说是假的,就一定要没收销毁。”

刘海斌还追问,如果存单确认是假的,为何银行领导会多次做他工作,让他不要追究?即使银行确实辨认出来是假的,也应当把母亲的遗物还给他,为何一定要没收销毁?

刘海斌还说,银行为此将其免职的举动,更让他这个工作了20多年的老员工感到“寒心”。

“银行说存单是我捏造的,对我的名誉也造成了损害。以后我到哪里去工作?”所以无论如何,刘海斌说他都要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近日,江阴农商行行长任素惠告诉澎湃新闻,这件事没什么好说的,存单是假的,他们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了,具体情况问公安机关。至于为何将刘海斌免职,任素惠回复说:“他做的不好呀。”

警方调查一年多尚无果

刘海斌说,从2015年8月江阴农商行报案至今,超过一年的时间,公安机关还在侦查中,还没有出具调查结果。

“无论存单是真是假,我都想要拿回这个母亲的遗物。”刘海斌对澎湃新闻说,2015年12月他将江阴农商行起诉至江阴市人民法院,要求银行归还其存单并兑现,被法院以“该案涉嫌金融凭证诈骗案”为由驳回。后上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裁定。

刘海斌很疑惑,只是辨别一张存单的真伪,为何公安机关一年多来都没调查出结果?

江阴警方近日告诉澎湃新闻,2015年8月江阴农商行报案后,警方便介入调查,并以“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立案,目前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

据一位侦办此案的民警透露,此案比较复杂,银行的电子报表中没有查到该笔存款信息,而且其母亲已经去世,因此该案还处于立案状态。

他表示,经过调查,这张“存单”疑点很多。比如,“当时的存款分为很多种类,可以把它想象成现在的理财产品,该存款所属的类别是该行在1995年3月推出的,当年5月结束。而这笔存单显示是定期1年,1995年到期,所以应当是1994年存进去的,但那时候还没有这种类别的存款,时间上就无法对应。”

再者,在当时,600万无疑是笔巨款。而刘海斌的母亲只是一个厂里的会计,祖上也没有听说有什么遗产。“正常的工资收入哪来这么多钱?”这名民警问道。

对此,刘海斌的律师、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周锋律师并不认同,“刘海斌母亲是否可能拥有这么多钱,只是警方的推测,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依据。”

周锋说,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曾委托重庆的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存单”上的印文进行鉴定,结果是“倾向性不一致”。而这样的非确定性的结果,不应作为刑事立案的依据。“刑案的证据应该是明确充分的,此案中,该存单只有当被鉴定为确凿的、伪造的金融凭据,才能以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立案。”

周锋还表示,去年8月,江阴农商行就已经报案,当天该行所在辖区派出所——君山派出所也已立案。立案至今已超过一年时间,公安机关还在侦查中,还未出具调查结果,也没移交到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这种刑事案件交叉民事案件,从表现上来看,一年多了还在侦查,还未撤销案件,我们也就无法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周锋说。

来源: P2P内幕

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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