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网贷去标签

作者: 康文   

近两三年,网贷行业一路高歌猛进,然而风险事件也水涨船高,因而监管部门给行业踩了一脚急刹车。随着监管文件频出,行业又开始新一轮转型和“去标签”。

不久前,行业龙头陆金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宣布,原陆金所平台提供的网络借贷中介服务,将由陆金服通过其平台继续提供,陆金服将作为网络借贷中介机构。一些媒体认为,这标志着陆金所正式独立拆分陆金服平台,从事网贷业务。

不过与此同时,也有一些网贷平台进行着相反的事情:转型升级集团化品牌。如PINTEC集团、凡普金科、开鑫金服等等。行业一些声音指出,网贷平台“集团化”的目的在于为自身增信,同时应对合规压力。

但实际上,《监管办法》有一点非常明确的就是“穿透式监管”,正如笔者此前提出的一个观点:“打什么旗号不重要,业务实质才重要。”无论企业注册什么名称,只要是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就必须受《监管办法》约束。因此通过更名、集团化升级是无法规避监管的。

而对于曾经涉足众筹、基金、保险等的综合理财平台来说,按照 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相关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等业务。由于《监管办法》的禁止,这些必须拆分业务,以分公司的模式独立运营网贷信息中介业务。

无论是业务拆分还是集团化,最终结果都是,集团内部的“网贷信息中介业务”一定是独立的,从这个角度看,集团中的网贷平台还是网贷平台,和以前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投资人只要盯住网贷平台本身,自然就能够拨开迷雾,看透本质。

中国的借贷市场非常大,行业之间、地域之间的情况千差万别,也不会有一种放之四海皆准的模式。

而网贷本身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就应该走小额、便捷的“短平快”路线,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网贷《监管办法》对P2P提出限额要求,也确定了行业“小而美”的定位与方向。

因此,未来网贷行业将会细分市场,根据不同业态本身特点,形成不同的模式。中小型网贷平台会明确自己的目标市场,专注于某一个业务领域和优势产品,深耕细作。这样能显著降低风险,推进风控能力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风控是核心竞争力,“小而美”的平台因为长期专注,容易获得更稳健、安全的资产,从而为理财用户的资金安全做有力的保障。

“转型”是一条路,“深耕细作”同样大有可为。无论是一站式财富管理、综合性互联网金融平台,还是坚守个人对个人金融中介服务,孰能得天下,还有待时间与市场的检验。

那么投资人该如何看待转型更名的平台呢?如果要在一家平台投资,建议先了解其业务模式,尤其是考察平台的底层资产究竟是什么,还款来源如何保障,风控如何保障。有条件的话最好亲自实地考察,了解平台的业务模式,看看它的宣传和实际执行的模式是否一致。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康文
易通贷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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