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故意写错名,最终还是得还钱

   

民间借贷中,一般都要求出具借条作为以后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的证据。因此,就有许多债务人在借条上打小算盘,企图以此逃避债务。而在故意在借条中写错自己的名字成为债务人通用的手段。那么,借条上写错名字,就不用还钱了吗?小编告诉你:别做梦了,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借钱了就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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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某与陈某为多年的朋友,2013年,陈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因平时王某都叫陈某“陈某甲”,因此,在陈某出具的借条上的签名为“陈某甲”王某也没有在意。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一年之后,王某多次找陈某还钱,陈某都推脱不给,无奈之下王某将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还钱。

在法院审理时发现,本案中被告陈某的名字与借条上的名字不一致,法院到公安户籍查询处查询也没有发现被告陈某曾用名”陈某甲“的,庭审时,被告陈某也抗辩称假条不是自己写的。

最终,原告王某只能对该借条申请笔记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此借条系陈某所写,陈某不能逃脱还款的责任。

小编提醒:债务纠纷,债权人负有举证的责任,此案中,王某虽申请笔记鉴定维护了自己的债权,若王某不申请鉴定的话,则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让借款人打借条的时候,除了借款内容等构成要件,对于借条的署名也应该注意,署名应该比照借款人的身份证,并写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在借条上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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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she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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