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证券的“加减乘除”发展战略

作者: 尤尔思佳   

自从201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来,“互联网+”便在各个行业风生水起。那么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证券行业到底应该如何发展呢?笔者建议证券公司做好“互联网+”的“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实现行业质变。下面先来看下互联网证券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时代下的证券行业发展现状

当“互联网+”的春风吹到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在证券行业的应用层出不穷。 “互联网+资本市场”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资本市场天生具备“互联网+”的条件,“互联网+资本市场”各种业务形态已经展开。监管层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支持券商探索安全合规的创新业务。截止当前,证监会已批准共55家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许多公司都设立了 “互联网金融”相关部门,推出创新业务。

虽然在过去2-3 年里传统券商纷纷“触网”,但在互联网证券方面的发展大部分集中在以下三方面,并都存在一定局限性。

(1)网上开户。为了抢占互联网证券的入口,大部分证券公司都推出了7×24小时的网上开户服务,例如国金证券的“佣金宝”、中信建投的“108秘书”等。这些应用省去了繁冗流程,方便了用户。但是,面对同质化的服务,佣金价格仍是客户选择券商的主要依据。因此,网上开户也挑起了券商间的“佣金战”。

(2)开设网上服务平台。例如国泰君安的君弘金融商城、银河证券网上商城和长城证券网上商城,以及海通证券推出集账户、平台、产品三位一体的“e海通财”等。这些商城服务主要包括三类,首先是方便用户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服务,其次是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各种理财产品,最后是整合券商的交易、理财、投资、融资、支付等功能。但是,这些平台的服务基本都是券商线下业务的线上化发展。

(3)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导入流量。例如,互联网金融资讯服务商东方财富网收购同信证券、大智慧收购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与同花顺深入合作。再如,中信证券与腾讯公司合作,华泰证券携手网易,中山证券联合金融界,广发证券与新浪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等等,通过互联网企业的入口导入到自家流量。这些合作使得证券公司可以借助互联网的渠道更大范围、更精准接触到目标客户。但是,流量的导入只是提升了用户量,有效用户转化率也不高,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相对滞后。

事实上,BAT(百度、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早已将目光瞄准互联网证券这一领域,腾讯早就推出了股票APP“自选股”,百度也上线了APP“百度股市通”,支付宝则悄然在APP中增加了“股票行情”。随着BAT等互联网巨头的涉足,证券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下一个战场,证券业或将迎来巨大变革。

终上,笔者发现,不管是传统券商的互联网转型,还是互联网金融资讯服务商的并购,亦或是BAT巨头纷纷布局证券业务,表面上发展迅猛,但实质性进展较少。互联网对于券商的影响还基本上处于营销渠道拓宽、客户流量导入的阶段,并未出现引爆市场的创新或者颠覆券商格局的模式。

二、“加什么”:加互联网思维和服务

互联网经济时代,商业将向人性回归。互联网思维的核心是以用户为中心。当前部分券商依靠拼体验、拼价格的同质化竞争策略,在“一码通”之后,客户黏度进一步下降。一旦当券商牌照放开,新时代的角逐就会急速拉开。“互联网+”将重构金融证券生态,行业本质将回归到深挖用户价值。

当前,券商互联网化发展处于渠道化阶段,即是通过价格取胜抢占市场。随着思维觉醒和行业技术发展,必将进入到服务化阶段。即是消费者主导行业竞争,券商将向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或一整套解决方案,而不单纯是某个产品,服务也一定会成为券商在互联网平台竞争的主战场。目前部分大型券商将互联网金融的注意力由流量向服务转变。例如,依靠互联网平台发挥自身的金融项目整合,以客户为中心,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多样的营销方式。针对不同客户群设计符合互联网理念的细分服务和产品,充分发挥券商在投资服务和产品设计上的专业优势,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方式满足客户资产配置的终极需求。比如依靠资产证券化、风投化等方式绑定客户,强化客户黏性。

三、“减什么”:减繁杂产品和组织

真正的“互联网+”一定是做减法,不断地“减”去削弱竞争力的障碍。这些障碍主要包括非聚焦的缺乏竞争力的产品和臃肿的组织结构。在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的形势下,绝大多数公司会放弃“大而全”的经营目标,转而思考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对发展路径作出战略性调整。只有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战略定位,精准地选择细分市场,通过差异化竞争建立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这个群雄逐鹿的市场谋求更好的发展。

首先,建议券商减去多余的产品,将渠道扁平化,把价值链环节做压缩。行业处于激烈竞争环境中时,缺乏聚焦的核心产品可能就会成为最大的短板。重点发力于其最擅长最有优势的产品和服务,做到极致,引发用户尖叫。而其他服务并非要亲力亲为,而可以通过合作来实现。最终,大型券商走向综合化、国际化发展路线,而中小型券商通过创新、差异化、专业化发展,形成专业性证券公司,比如分别偏重于资产管理能力、投行业务能力、区域化经纪业务发展能力等。形成类似美、日、韩的机构服务商、全服务经纪商、折扣经纪商、纯网络经纪商、集团化“金融超市”和特色经纪商等非同质化竞争格局。

其次,建议券商建立灵活高效的扁平化组织,建立一种适合互联网的全新组织架构形态,快速捕捉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机,敏捷响应用户需求,高度提升客户体验。在内部广泛推广“快速行动、协作创新”的企业文化,采用小微组织和蜂巢效应,跨部门横向沟通,决策和流程尽量精简。

四、“乘什么”:乘大数据创新和模式

 “互联网+”催生的化学反应和新的生态依靠的是创新。大数据是驱动证券业创新发展的轮子之一。

其一,可以利用大数据建立征信和风控体系。随着网络融资、股权众筹等相关业务的开展,互联网证券对个人征信的需求愈发强烈。目前在证券领域缺乏有效的投资者垂直征信体系。对于证券业而言,众筹平台将成为券商投资银行业务一个新的增长点。对于融资双方尤其是融资需求方的不了解,是风险控制的主要难点。只有通过不断的线下数据积累、行业信用数据共享、跨行业信用数据联通,才能更好地对项目和用户进行选取与评估,从而降低成本和风险,这也是其最为核心的竞争力。

其二,可以利用大数据设计新型的金融创新服务。随着用户数据的积累、其他数据平台的共享合作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进步,券商基金公司可以更加科学有效的预判股市行情,以及分析用户的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理财行为、消费行为等,为用户提供更加精确、更加个性化的服务。例如,英国对冲基金Derwent Capital Markets通过对Twitter的数据内容来感知市场情绪而进行投资。百度发布的“百度股市通”则相当于以大数据技术为普通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的应用。

其三,证券基金业可以与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互通,实现互联网金融领域创新。例如,提供资产证券化服务。各类小贷金融平台拥有大量的用户贷款,由于上述平台目前尚不具有商业银行所具有的存款资格,因此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未来若通过与券商的合作,将相应的贷款产品证券化打包后销售给投资者,将有助于加强上述平台的流动性。再如,提供证券质押服务。目前小贷平台以应收账款、库存、商家信誉等作为抵押物,呈现抵押品不丰富的情况,同时无法向非平台的用户提供贷款服务。未来如果能够打通上述平台到券商的通道,券商将用户账户中的有价证券作为质押品,将进一步丰富小额贷款中的抵押物类型。当然,在开展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时,应该严格控制风险,大数据技术也正好可派上用场。

最后,可借鉴海通证券的做法,整合账户和产品,实现客户方便、快捷、安全的综合理财投资。在此基础之上,券商就可以凭借“大数据分析”与“产品创设”能力,为用户提供更多更丰富的服务。当行业建立场外证券业务备案机制并完善行业配套基础设施后,券商便可以积极探索场外证券业务、产品的创新权、经营权。

五、“除什么”:除风险

互联网证券的发展,业内最关心的莫过于安全和风险。虽然,互联网金融除具有传统金融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反洗钱风险外,还存在基于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系统安全风险和基于虚拟金融服务的担保风险,且风险的可控、可预测程度更低。笔者认为互联网证券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

一是资产端的流动性风险。证券公司逐步从通道型业务阶段转向资本中介阶段,伴随着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加杠杆后一旦风险管理出问题,不仅仅是带来资产质量问题,更重要的是,如果出现违约、不良资产率的上升,很可能直接触动流动性问题。这一方面需要券商提升自身管理能力,监管政策也是影响因素。

一是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证券业协会要求互联网证券的试点公司在保证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的同时,加强信息技术系统建设,防范网络安全漏洞。产品研发、营销、服务、线下金融产品的线上整合,网上商城的有效搭建,大数据的采集分析等方面都需要金融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才能够实现多元化产品在交互多渠道的平台上与客户精准对接。每个环节都环环相扣,而某一个环节的疏漏和缺失,都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突破监管的红线。例如,对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的管控,互联网渠道的运用使的风险系数加大。因此,监管层要求各证券公司不得通过网上证券交易接口为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场外配资活动、非法证券业务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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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尔思佳
业内资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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