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问题P2P全国第二 亟需监管的介入和行业自律的形成

作者: lingwu   

  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网贷运营平台达1575家,累计成交量超过3829亿元。2014年,P2P网贷平台借势上演了“冰与火之歌”,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突围路上最“倔强”的成员之一。

  而曾经在10月份掀起P2P网贷平台掀起跑路、诈骗狂潮的浙江省来说,回首全年,截止2014年12月,浙江网贷成交量420.54亿元,运营平台224家,累计问题平台数量60家,仅《网贷之家》曝光的待收金额达130999.75万元。

  而2014年的最后一月,浙江依旧以13家问题平台的数量,次于山东、广东之后。其中提现方面出现问题的平台占据半壁江山,达到7家。

  业内人士分析,临近年底,受央行降息、股市走牛、平台倒闭风潮加剧等影响,一些投资人纷纷撤走资金,部分借款人逾期、展期现象频繁,网贷平台面临有史以来的兑付高峰期,因此导致倒闭及提现困难加剧。

  P2P平台爆发式增长引发关注

  P2P网贷,一方面,创新融资,为民间融资开辟新市场,冲击了中国的金融格局,活跃了市场;但另一方面,其在无准入门槛、无监管、无行业规则的“三无”环境下野蛮生长,跑路、诈骗、黑金状况频现,令人恐慌。

  2014,P2P网贷呈现着天使和魔鬼的双面性,并且其魔鬼的丑恶正在摧毁行业的公信力。因此2015,亟需监管的介入和行业自律的形成。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也为P2P行业明确了四条红线,即: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这成为P2P行业“三无”(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状态下的运营守则。

  业内及市场对于监管的呼吁持久不熄、翘首以盼,然而上层监管迟迟未出,只是明确P2P网贷归属中国银监会监管。

  当今的互联网金融,最成熟的模式莫过于P2P和众筹。从P2P的角度来说,监管应该从责任的层面上严格的控制借款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在严格的法律框架下,从责任制度的层面来尽最大的义务,向双方提供一个签订合同的机会。

  针对年底的提现困难潮,黄胜群也表示,从风险的承担能力来说,P2P平台也应该回归到企业和个人小额、分散的贷款领域,而这也是监管层更愿意看到的局面。

  “三无”监管下,地方先行

  2014年12月31日,作为问题平台高发区的浙江省温州市,其苍南县金融办依据《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对一家融资信息服务企业(P2P网站)因虚报利率,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温州市首例“民间融资备案”罚单,也成为全国首例“民间融资备案”罚单。

  而针对浙江高发的P2P“病症”,浙江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员也向记者透露,浙江省金融办、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也在筹备浙江省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地方性规范条例。

  2014年P2P经历无监管细则,无成文落地,无法律约束的一年,其2015年的发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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