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P2P资金第三方存管要宽严适度

作者: 余丰慧   

一则网贷资金存管的征求意见稿让P2P行业炸了锅。媒体报道,银监会于近日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要求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需要一定的资质要求,而且对于接入的平台,也要求其必须是完成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等多项要求。同时,目前采用较多的“银行+第三方支付”的模式也面临挑战。

必须肯定的是,对于P2P网贷行业,政府以及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给予了最大的容忍与宽容;给予了足够的试错期。虽然P2P行业企业跑路不断、问题不小、风险很大,虽然一些真假P2P企业已经涉嫌严重违法、欺骗投资者,被司法部门查处,社会反响影响很大。但是,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司法机关都采取了非常适当的举措来处理。目的在于保证该行业清楚害群之马,健康安全稳定发展。对于监管部门的态度给予认可与点赞。

银监会作为分工监管P2P网贷行业的部门,给予网贷行业发展以最大空间、发展期与观察期。多次呼吁监管,而至今都没有出台监管办法。目的在于对网贷观察透彻、然后对症下药,也是给网贷行业自律自纠自省的机会。比如,去年12月28日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至今也没有下发。

对于这次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是完全必要的,也到了应该下发的时候了。至于说,目前采用较多的“银行+第三方支付”的模式面临挑战。其实根本谈不上的。不是这份征求意见稿给其带来挑战,而是去年央行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规定: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即银行是包括P2P平台资金实施第三方存管的唯一合法机构。同时,银监会去年12月28日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P2P网贷必须要做银行存管。银监会目前发布的这两个征求意见稿里的网贷平台资金必须选择银行作为存管机构,总根源是《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里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其精神的具体措施。去年7月18日起网贷平台就应该有将资金存管在银行的心理准备。

网贷平台资金由银行第三方存管是完全必要与非常急迫的。在这里对于P2P平台在资金存管上的门槛与要求不必过于死板与严格。存管的目的是监管网贷资金情况,这就要求必须先将其引导入笼子里。门槛过高,拒之门外,不是风险更大吗?同时,对于网贷平台不能用存管银行背书也要一分为二看待。网贷平台和盘托出资金由哪个存管银行存管应该允许。

对于网贷平台来说,难在与政府打交道上,而不是难在市场上。据《征求意见稿》,网贷中介只能达到一定的要求后,才能开展存管业务。具体来说,包括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这三项与政府打交道的事项都非常难办的,要求也非常高。因为这些发证政府部门目前也“无法”可依,毕竟网贷业务太新了。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全国应该还没有一家平台达到上述要求,主要原因是,尽管监管多次提出网贷的备案问题,但是尚未落地。目前没有可实际操作的流程,而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获取也较为困难,业内获得许可的P2P平台极少。

建议:一是逐步达到上述要求,给网贷平台最少五年的过渡期,二是适度降低或者减少涉及政府部门的审批程序手续和事项。

以上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金评媒立场,禁止转载。
余丰慧
经济学家,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知名网评人,著名专栏作家。《互联网金融革命》一书作者,十几年来撰写经济金融文章上万篇。在全国各大城市、大专院校讲座上百场。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扫码或搜索 "JPMMedia"
    关注金评媒微信公众号
    互联网金融媒体 | www.jpm.cn 关于金评媒 加入我们 订阅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