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售卖假冒悦刻电子烟产品,获刑3年6个月

近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查询获知,一起网络售卖假冒悦刻电子烟产品的刑事案件于2020年8月2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陈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

据该案件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某东从2018年10月起,利用电商平台售卖假冒悦刻电子烟注册商标的电子烟产品。2019年11月,公安机关根据线报抓获陈某东,并查获假冒悦刻电子烟注册商标的电子烟套装174套、电子烟弹228盒、电子烟杆134支。

经鉴定,上述缴获的电子烟产品均为假冒产品。同时,至案发之日止,陈某东已销售假冒悦刻电子烟电子烟产品共计约100万元。

据判决书,陈某东售卖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悦刻电子烟商标为我国核准登记的注册商标,其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而陈某东售卖假冒悦刻电子烟产品,侵害了悦刻电子烟商标专用权,扰乱国家市场管理秩序,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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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陈某东及其团伙被公安机关抓捕现场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后,悦刻电子烟已主动关闭网络销售渠道。然而,目前在微商、电商等平台,依然存在着违法售卖假冒或通配悦刻电子烟产品的行为。

这些假冒、通配产品多出自三无工厂,未经过严格质检,严重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截至目前,已发生多起漏油、爆炸等事件。

据悦刻电子烟“金护盾行动”负责人介绍,目前,悦刻电子烟已协助各地公安机关,陆续破获多起假冒悦刻电子烟品牌和产品的违法案件,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已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悦刻电子烟“金护盾行动”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呼吁消费者,切勿贪图便宜相信微商等商家。为自身和家人安全负责,一定要在悦刻电子烟授权的正规线下渠道购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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